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四十四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就以下内容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机构的监督检查,一 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二,采购范围 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三、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第四十五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进行检查。政府采购当事人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应对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信誉状况 有无违法行为等事项进行考核,并定期如实公布考核结果,第四十六条.审计机关应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第四十七条,监察机关应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