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0、1,本条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目标。编制本规范的目的是限制和防止雷电产生对古建筑及其相关人员 设施,财产的永久性破坏性的损害、而不包括雷电引起干扰产生的非破坏性损害。即雷电引起的系统暂时性功能丧失,效果不良.噪声。错误等危害不在本规范之内 对电力.电子系统的永久性损害的防护在本规范的要求范围之内,但其防雷措施的设计应按照电力.电子系统现已有的相关规范进行 本规范不再重复,另外,由于人们对雷电的认识有限.现未能掌握雷电的全部规律.故对雷电的保护目标不是完全防止雷电灾害发生,是减少雷击几率、而不能完全避免遭雷击,除非将建筑物置于封闭的金属盒内.1。0,3、本条考虑到目前一些古建筑修缮中,经常忽略了古建筑防雷工程、而在修缮后再进行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这样不仅给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带来难度。而且影响对古建筑本身的保护,特别西部地区一些藏式古建筑,若在屋顶修缮时、同时做好防雷工程,可以取得投资少.省工时、便于文物保护的成效.故本规范提出古建筑的防雷工程设计,施工 验收宜与古建筑的结构修缮相结合要求,与古建筑修缮相结合包括工程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均宜同时进行.也包含防雷工程设计。施工与建筑修缮在用材,安装方法,施工工艺上相互结合。互相配合。使古建筑保护工程更完美.防雷工程资料与古建筑修缮工程资料一起归档保存等 把防雷工程作为古建筑修缮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1。0.4.本条列入古建筑防雷工程的原则、这是与新建建筑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的不同之处,本条强调古建筑防护的最基本原则是保留古建筑的原状 这也是古建筑防雷工程设计。施工的最重要的原则,因为防雷工程本身目的在于保护古建筑,不应该由于保护措施采用而影响古建筑原状 保留古建筑原状包括古建筑的外形,外貌,体形 原有的建筑.结构.构造.装饰和材料,原有的施工工艺。方法等一切已存在的实物现状,除防雷装置本身不应影响古建筑原状外.在古建筑防雷装置施工中需特别防止随意在建筑物原物件上打孔.钻眼来固定或支撑防雷装置 也需避免由于固定及其作用力而引起古建筑原状受损伤 变形或损坏,所以在本规范中强调了在古建筑上安装外部防雷装置,防雷装置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及固定方法均应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