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0,1,本条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目标,编制本规范的目的是限制和防止雷电产生对古建筑及其相关人员,设施,财产的永久性破坏性的损害,而不包括雷电引起干扰产生的非破坏性损害,即雷电引起的系统暂时性功能丧失,效果不良。噪声 错误等危害不在本规范之内.对电力.电子系统的永久性损害的防护在本规范的要求范围之内.但其防雷措施的设计应按照电力,电子系统现已有的相关规范进行,本规范不再重复 另外,由于人们对雷电的认识有限 现未能掌握雷电的全部规律、故对雷电的保护目标不是完全防止雷电灾害发生.是减少雷击几率、而不能完全避免遭雷击.除非将建筑物置于封闭的金属盒内 1 0.3。本条考虑到目前一些古建筑修缮中、经常忽略了古建筑防雷工程.而在修缮后再进行防雷工程的设计 施工。这样不仅给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带来难度。而且影响对古建筑本身的保护。特别西部地区一些藏式古建筑、若在屋顶修缮时 同时做好防雷工程,可以取得投资少,省工时,便于文物保护的成效,故本规范提出古建筑的防雷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宜与古建筑的结构修缮相结合要求 与古建筑修缮相结合包括工程立项、设计 施工,验收等均宜同时进行,也包含防雷工程设计,施工与建筑修缮在用材、安装方法 施工工艺上相互结合,互相配合、使古建筑保护工程更完美,防雷工程资料与古建筑修缮工程资料一起归档保存等 把防雷工程作为古建筑修缮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1 0.4,本条列入古建筑防雷工程的原则。这是与新建建筑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的不同之处。本条强调古建筑防护的最基本原则是保留古建筑的原状、这也是古建筑防雷工程设计、施工的最重要的原则.因为防雷工程本身目的在于保护古建筑 不应该由于保护措施采用而影响古建筑原状。保留古建筑原状包括古建筑的外形 外貌.体形,原有的建筑 结构、构造,装饰和材料、原有的施工工艺.方法等一切已存在的实物现状、除防雷装置本身不应影响古建筑原状外。在古建筑防雷装置施工中需特别防止随意在建筑物原物件上打孔。钻眼来固定或支撑防雷装置、也需避免由于固定及其作用力而引起古建筑原状受损伤,变形或损坏、所以在本规范中强调了在古建筑上安装外部防雷装置、防雷装置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及固定方法均应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