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0.1.本条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目标。编制本规范的目的是限制和防止雷电产生对古建筑及其相关人员、设施.财产的永久性破坏性的损害 而不包括雷电引起干扰产生的非破坏性损害 即雷电引起的系统暂时性功能丧失 效果不良。噪声.错误等危害不在本规范之内.对电力 电子系统的永久性损害的防护在本规范的要求范围之内,但其防雷措施的设计应按照电力 电子系统现已有的相关规范进行.本规范不再重复。另外 由于人们对雷电的认识有限 现未能掌握雷电的全部规律、故对雷电的保护目标不是完全防止雷电灾害发生 是减少雷击几率、而不能完全避免遭雷击、除非将建筑物置于封闭的金属盒内,1,0。3 本条考虑到目前一些古建筑修缮中,经常忽略了古建筑防雷工程,而在修缮后再进行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这样不仅给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带来难度,而且影响对古建筑本身的保护 特别西部地区一些藏式古建筑 若在屋顶修缮时.同时做好防雷工程 可以取得投资少 省工时.便于文物保护的成效、故本规范提出古建筑的防雷工程设计,施工 验收宜与古建筑的结构修缮相结合要求,与古建筑修缮相结合包括工程立项.设计 施工 验收等均宜同时进行,也包含防雷工程设计,施工与建筑修缮在用材、安装方法,施工工艺上相互结合。互相配合、使古建筑保护工程更完美。防雷工程资料与古建筑修缮工程资料一起归档保存等.把防雷工程作为古建筑修缮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1。0 4、本条列入古建筑防雷工程的原则,这是与新建建筑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的不同之处、本条强调古建筑防护的最基本原则是保留古建筑的原状,这也是古建筑防雷工程设计、施工的最重要的原则、因为防雷工程本身目的在于保护古建筑 不应该由于保护措施采用而影响古建筑原状。保留古建筑原状包括古建筑的外形。外貌.体形、原有的建筑,结构 构造,装饰和材料、原有的施工工艺、方法等一切已存在的实物现状。除防雷装置本身不应影响古建筑原状外、在古建筑防雷装置施工中需特别防止随意在建筑物原物件上打孔、钻眼来固定或支撑防雷装置.也需避免由于固定及其作用力而引起古建筑原状受损伤。变形或损坏 所以在本规范中强调了在古建筑上安装外部防雷装置。防雷装置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及固定方法均应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