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0、1、本条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目标。编制本规范的目的是限制和防止雷电产生对古建筑及其相关人员.设施、财产的永久性破坏性的损害,而不包括雷电引起干扰产生的非破坏性损害,即雷电引起的系统暂时性功能丧失 效果不良,噪声,错误等危害不在本规范之内,对电力、电子系统的永久性损害的防护在本规范的要求范围之内,但其防雷措施的设计应按照电力.电子系统现已有的相关规范进行.本规范不再重复。另外.由于人们对雷电的认识有限 现未能掌握雷电的全部规律、故对雷电的保护目标不是完全防止雷电灾害发生,是减少雷击几率、而不能完全避免遭雷击.除非将建筑物置于封闭的金属盒内。1.0,3,本条考虑到目前一些古建筑修缮中 经常忽略了古建筑防雷工程、而在修缮后再进行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这样不仅给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带来难度。而且影响对古建筑本身的保护,特别西部地区一些藏式古建筑。若在屋顶修缮时 同时做好防雷工程.可以取得投资少。省工时,便于文物保护的成效,故本规范提出古建筑的防雷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宜与古建筑的结构修缮相结合要求,与古建筑修缮相结合包括工程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均宜同时进行,也包含防雷工程设计、施工与建筑修缮在用材 安装方法、施工工艺上相互结合、互相配合,使古建筑保护工程更完美.防雷工程资料与古建筑修缮工程资料一起归档保存等 把防雷工程作为古建筑修缮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1,0 4,本条列入古建筑防雷工程的原则,这是与新建建筑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的不同之处.本条强调古建筑防护的最基本原则是保留古建筑的原状.这也是古建筑防雷工程设计、施工的最重要的原则,因为防雷工程本身目的在于保护古建筑,不应该由于保护措施采用而影响古建筑原状.保留古建筑原状包括古建筑的外形,外貌、体形.原有的建筑,结构,构造 装饰和材料。原有的施工工艺 方法等一切已存在的实物现状.除防雷装置本身不应影响古建筑原状外.在古建筑防雷装置施工中需特别防止随意在建筑物原物件上打孔,钻眼来固定或支撑防雷装置 也需避免由于固定及其作用力而引起古建筑原状受损伤。变形或损坏.所以在本规范中强调了在古建筑上安装外部防雷装置。防雷装置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及固定方法均应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