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 则1,0、1、本条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目标.编制本规范的目的是限制和防止雷电产生对古建筑及其相关人员.设施、财产的永久性破坏性的损害、而不包括雷电引起干扰产生的非破坏性损害,即雷电引起的系统暂时性功能丧失.效果不良,噪声,错误等危害不在本规范之内.对电力。电子系统的永久性损害的防护在本规范的要求范围之内、但其防雷措施的设计应按照电力.电子系统现已有的相关规范进行,本规范不再重复。另外,由于人们对雷电的认识有限.现未能掌握雷电的全部规律,故对雷电的保护目标不是完全防止雷电灾害发生、是减少雷击几率 而不能完全避免遭雷击。除非将建筑物置于封闭的金属盒内、1,0,3.本条考虑到目前一些古建筑修缮中,经常忽略了古建筑防雷工程、而在修缮后再进行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这样不仅给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带来难度 而且影响对古建筑本身的保护,特别西部地区一些藏式古建筑。若在屋顶修缮时。同时做好防雷工程。可以取得投资少 省工时。便于文物保护的成效 故本规范提出古建筑的防雷工程设计 施工,验收宜与古建筑的结构修缮相结合要求、与古建筑修缮相结合包括工程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均宜同时进行,也包含防雷工程设计。施工与建筑修缮在用材,安装方法、施工工艺上相互结合。互相配合.使古建筑保护工程更完美、防雷工程资料与古建筑修缮工程资料一起归档保存等,把防雷工程作为古建筑修缮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1,0,4.本条列入古建筑防雷工程的原则 这是与新建建筑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的不同之处,本条强调古建筑防护的最基本原则是保留古建筑的原状,这也是古建筑防雷工程设计。施工的最重要的原则。因为防雷工程本身目的在于保护古建筑。不应该由于保护措施采用而影响古建筑原状,保留古建筑原状包括古建筑的外形.外貌,体形。原有的建筑 结构,构造,装饰和材料.原有的施工工艺 方法等一切已存在的实物现状,除防雷装置本身不应影响古建筑原状外.在古建筑防雷装置施工中需特别防止随意在建筑物原物件上打孔,钻眼来固定或支撑防雷装置,也需避免由于固定及其作用力而引起古建筑原状受损伤、变形或损坏 所以在本规范中强调了在古建筑上安装外部防雷装置、防雷装置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及固定方法均应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