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第二级防雷古建筑的防雷措施4,3,1、接闪器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符合本规范第4,2,1条第1款、第2款、第5款、第9款的规定,2.采用接闪网时、接闪网格形成的面应覆盖整个屋顶面、网格尺寸宜为步架的整数倍,形成不大于20m.20m或24m。16m的网格,3.采用接闪网以外类型的接闪器时、应采用滚球法确定其保护范围。滚球半径应为60m、4 3.2,当第二级防雷古建筑的高度超过60m时 应采取防侧击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水平突出古建筑外墙或塔身的屋檐。垂檐.飞檐 翼角,挑檐等部位.当使用半径为60m的滚球从屋面接闪带外向地面垂直下降接触到的。应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2。对于高度大于60m的古建筑 其高度的80,以上且超过60m的部位。应按屋顶进行防雷保护。3、应符合本规范第4。2,2条第3款的规定,4.3。3。单体古建筑的专设防雷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 当外轮廓周长大于100m时 引下线的设置不应少于4根、宜沿外墙四周均匀对称布置,且宜优先布置在易遭雷击的部位,其间距沿外墙周长计算不宜大于25m、当保持25m的均匀间距有困难时,应按下列措施之一处理,1,当古建筑通面阔大于25m。且无法在古建筑正面敷设引下线时。可在古建筑正面两个墙角各敷设1根引下线,同时在侧墙和通进深方向的外廊柱上、后墙等较隐蔽处增加引下线 使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大于25m 当后墙无法安装引下线时.可仅在侧墙或通进深方向的外廊柱上增加引下线。使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大于25m,2。当古建筑跨距较大。且无法在跨距中间设引下线时.应在跨距两端设引下线。并应减少该引下线与其他引下线之间的间距。使平均间距不大于25m。4、3。4.每根引下线均应与接地装置相连接.单根引下线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在不影响古建筑基础的条件下 单体古建筑各引下线的防雷接地体宜相互连接,当接地电阻大于30Ω时 按地装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