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3 第二级防雷古建筑的防雷措施4。3,1。接闪器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符合本规范第4,2。1条第1款 第2款,第5款。第9款的规定、2,采用接闪网时 接闪网格形成的面应覆盖整个屋顶面、网格尺寸宜为步架的整数倍 形成不大于20m、20m或24m,16m的网格、3。采用接闪网以外类型的接闪器时.应采用滚球法确定其保护范围。滚球半径应为60m、4 3。2、当第二级防雷古建筑的高度超过60m时 应采取防侧击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水平突出古建筑外墙或塔身的屋檐 垂檐,飞檐、翼角、挑檐等部位 当使用半径为60m的滚球从屋面接闪带外向地面垂直下降接触到的,应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2,对于高度大于60m的古建筑。其高度的80 以上且超过60m的部位,应按屋顶进行防雷保护。3,应符合本规范第4,2、2条第3款的规定,4。3。3。单体古建筑的专设防雷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 当外轮廓周长大于100m时,引下线的设置不应少于4根.宜沿外墙四周均匀对称布置,且宜优先布置在易遭雷击的部位.其间距沿外墙周长计算不宜大于25m,当保持25m的均匀间距有困难时、应按下列措施之一处理,1.当古建筑通面阔大于25m,且无法在古建筑正面敷设引下线时,可在古建筑正面两个墙角各敷设1根引下线,同时在侧墙和通进深方向的外廊柱上、后墙等较隐蔽处增加引下线、使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大于25m.当后墙无法安装引下线时。可仅在侧墙或通进深方向的外廊柱上增加引下线,使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大于25m,2,当古建筑跨距较大,且无法在跨距中间设引下线时.应在跨距两端设引下线、并应减少该引下线与其他引下线之间的间距。使平均间距不大于25m,4 3。4。每根引下线均应与接地装置相连接、单根引下线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在不影响古建筑基础的条件下。单体古建筑各引下线的防雷接地体宜相互连接、当接地电阻大于30Ω时,按地装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