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要求15,2。1,各级质检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范规定 并应按相关现行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验收,对验收结果负责,15。2、2,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项目施工完毕后进行 15.2。3、施工质量应逐级验收,工程监理、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单位白检合格.自检记录齐全后进行质量验收。15、2。4,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及有关单位进行见证验收 并应完成验收记录及签证.15,2 5,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目测,体验或辅以必要的量测,并根据检查项目的总体情况进行验收签证 15,2,6,检验批、分项,分部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判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按各检验批或分项工程的规定,对其检验项目进行全部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质量标准。检验批或分项工程资料应齐全,该检验批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合格。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式宜符合本规范表A,0。1及表A,0、2的有关要求.2 各分项工程所属的检验批项目验收应全部合格,分项工程资料应齐全.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3,分部工程所属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全部合格,分部工程资料应齐全,该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式宜符合本规范表A,0 3的有关要求。4 单位工程所属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单位工程资料齐全并符合档案管理要求、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表式宜符合本规范表A 0,4的有关要求,15。2.7,当施工质量检验项目 不合格。时.应进行登记备案、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部件 设备的检验项目,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返修处理的检验项目、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3,当非主控项目的施工质量检验不符合质量验收标准、但经工程质量鉴定,不影响内在质量 使用寿命。使用功能,安全运行的.可做让步处理,予以验收,15,2 8.因设计或设备制造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或设备制造单位负责,当委托施工单位现场处理、也无法使个别非主控项目完全满足标准要求时,经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制造厂、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书面确认签字后,可做让步处理。经让步处理的项目不应再进行二次验收.但应在,质量检验结果,栏内注明 书面报告应附在该分部工程验收表后,15、2,9,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项目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2。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15,2.10。检验批 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不应进行验收 1.主控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没有达到质量标准、2。设计及制造厂对现场施工质量标准有数据要求 而检验结果栏中没填实测数据.3。质量验收资料签字不齐全,不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15 2.11,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技术文件.并应在质量检查验收后予以保留.1.设备缺陷记录和签证,2,设计变更资料,3,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和签证、4。安装技术记录和签证,5.质量验收表 6,各类检验 试验签证单 7.工程重大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相关资料。8。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15,2 12,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应做到检测数据准确 检验结论准确,资料齐全。签字规范 符合档案管理要求、15、2.13 采用新设备 新材料,新工艺无验收标准的.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依据设计要求和专项技术标准共同制订验收方案,但不应违反本规范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