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要求15 2,1、各级质检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范规定、并应按相关现行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结果负责、15 2.2、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项目施工完毕后进行.15 2.3、施工质量应逐级验收.工程监理,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单位白检合格,自检记录齐全后进行质量验收、15,2,4。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 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及有关单位进行见证验收,并应完成验收记录及签证。15,2。5、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目测,体验或辅以必要的量测。并根据检查项目的总体情况进行验收签证.15。2,6、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的判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按各检验批或分项工程的规定.对其检验项目进行全部检查 检查结果应符合质量标准、检验批或分项工程资料应齐全,该检验批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合格,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式宜符合本规范表A 0、1及表A 0 2的有关要求,2,各分项工程所属的检验批项目验收应全部合格、分项工程资料应齐全,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3,分部工程所属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全部合格,分部工程资料应齐全,该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式宜符合本规范表A,0,3的有关要求 4、单位工程所属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全部合格、单位工程资料齐全并符合档案管理要求,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表式宜符合本规范表A,0。4的有关要求,15。2,7,当施工质量检验项目.不合格、时。应进行登记备案 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部件.设备的检验项目 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返修处理的检验项目、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3,当非主控项目的施工质量检验不符合质量验收标准,但经工程质量鉴定 不影响内在质量。使用寿命,使用功能,安全运行的、可做让步处理.予以验收,15.2。8 因设计或设备制造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或设备制造单位负责.当委托施工单位现场处理、也无法使个别非主控项目完全满足标准要求时。经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制造厂,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书面确认签字后.可做让步处理,经让步处理的项目不应再进行二次验收,但应在,质量检验结果,栏内注明。书面报告应附在该分部工程验收表后、15、2 9、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项目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2,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15。2 10。检验批 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进行验收,1,主控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没有达到质量标准 2,设计及制造厂对现场施工质量标准有数据要求 而检验结果栏中没填实测数据,3 质量验收资料签字不齐全.不符合档案管理要求、15 2。11、检验批,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技术文件、并应在质量检查验收后予以保留,1。设备缺陷记录和签证,2,设计变更资料,3.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和签证,4,安装技术记录和签证,5、质量验收表 6.各类检验,试验签证单、7。工程重大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相关资料.8 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15。2 12。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应做到检测数据准确,检验结论准确。资料齐全,签字规范,符合档案管理要求、15,2.13 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无验收标准的 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依据设计要求和专项技术标准共同制订验收方案.但不应违反本规范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