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 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标准规程等,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 安。装。拆卸、使用,维修保养,安装质量检测等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房屋建筑 市政工程工地使 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高处作业吊篮。附着升降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及桩机等,第三条.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管。委。是本市建筑起重机械的行政管理部门,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受市建管委委托。具体.负责本市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管工作.区。县、及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受监范围内建筑起重机械的日常监管、第四条,上海市建设机械行业协会.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 是本市建筑起重机械单位的自律组织。依法制定自律规程 积,极参与本市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 拆卸、使用 维修保。养.安装质量检测等活动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协会在规范行 业秩序 建立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等方。面的行业自律作用、维护行业发展利益,第五条、完善本市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 使用.维修保养 安装质量检测的监管协同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