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荷载效应组合4.4。1,4。4、2,对于结构物的设计而言。当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超过某一特定状态,而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时、则称此特定的状态为结构对该功能的极限状态、根据设计中要求考虑的结构功能 结构的极限状态在总体上分为两大类.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对模板支撑架而言,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一般以支撑架各组件的内力超过其承载能力或者架体出现倾覆和滑移为依据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一般以架体结构或构件的变形。侧移 挠曲,超过设计允许的极限值或者架体结构杆件的长细比超过设计允许的极限值为依据,对所考虑的极限状态,在确定其荷载效应时。应对所有可能同时出现的诸荷载作用效应加以组合以求得在结构中的总效应、这种组合可以多种多样、因此,必须在所有可能组合中,取其中最不利的一组作为该极限状态的设计依据、式 4 4 1。1、中 取结构重要性系数γ0。0.9是考虑到模板支撑架结构的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 4、4。1,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基本组合中。式、4.4,1.2,式 4,4、1 3、式,4,4 1,4 给出了荷载效应组合设计值的表达式 其中式、4.4。1,2,式,4,4,1.3 所表达的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表达式是来源于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第3.2。4条 对于一般排架、框架结构,基本组合可采用简化规则,的规定 也即对所有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的效应设计值,乘以一个统一的组合系数0。9.对于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要求所有可变荷载作为伴随荷载时、都必须以其组合值作为代表值 而不仅限于 遇风组合。的旧概念的束缚.至于组合系数、除风荷载仍取ψc 0.6外。对其他可变荷载、目前统一取ψc,0,7 4,4。2.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在采用标准组合时.根据模板支撑架的特点,仅考虑永久荷载效应。但取分项系数为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