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管线工程第五十八条,城市管线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指给水、雨水 污水 电力,热力.燃气、电信等各种地上,地下管线的建设工程,城市管线工程应与城市道路统一规划 同步实施。第五十九条,在市区设置的各种管线,宜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 地下管线的走向,宜沿道路或与主体建筑平行布置.并力求线型顺直、短捷和适当集中,尽量减少转弯,并应使管线之间、管线与道路之间尽量减少交叉。第六十条,城市新区开发时应按管线综合规划断面安排敷设各种管线,各种地下管线相互间的水平距离应符合附录6的规定。第六十一条,地下管线的埋设深度,应根据道路的结构。标高。管线的技术要求以及与其它管线交叉的相对位置等因素确定,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附录7的规定。各种地下管线交叉时的垂直净距应符合附录8规定。工程管线在交叉点的高程应根据排水管线的高程确定.第六十二条、在旧城区敷设各种地下管线、当道路狭窄。管线繁多时、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充分措施后可适当减少水平净距 但不得低于表6规定的数值 表6旧城区各种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单位,m,名称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电讯导管热力管 给水管.1 01,00。50。50,51。5。雨水管1 0。1、00,50。51.01.5.污水管1、01、0。0.50 51 01.5、电力电缆0。50。50.5,0 50 51,5、电信电缆0、50。50、50,5。0 51。0 电讯导管0,51。00。50 50 5、1.0、热力管1,51,51,51。01。01.0,注、电力电缆为53KV及以上时与直埋电信电缆的最小净距为2,0m,第六十三条 沿道路设置管线 应依次由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方向排列、原则上按电力电缆 污水管,热力管,雨水管的顺序依次排列在路东或路南。按电讯电缆,燃气管,供水管的顺序排列在路西或路北 宽度在40米以上的道路、可采用双管线布置.横过道路的线段应尽量与道路中线垂直,第六十四条 各种管线的敷设.除交叉处外不得上下重叠。如交叉敷设时.应按下列原则处理、临时管线让永久管线.小口径管线让大口径管线.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可弯曲管线.拟建管线让已建管线、非主要管线让主要管线 技术要求低的管线让技术要求高的管线。柔性结构管线让刚性结构管线、第六十五条、市区排水应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第六十六条,在城区范围内,各单位的专用管线不得在道路红线内敷设。第六十七条,新建桥梁设计、必须预留各种管线、不含易燃 易爆管道。的位置。第六十八条。管线工程穿越市区道路 公路。铁路、隧道 绿化地带,人防设施.河道 建筑物.以及涉及消防.净空控制和其它管线的。应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关技术规定.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 方可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