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管线工程第五十八条。城市管线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指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热力 燃气。电信等各种地上,地下管线的建设工程,城市管线工程应与城市道路统一规划、同步实施、第五十九条.在市区设置的各种管线,宜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地下管线的走向,宜沿道路或与主体建筑平行布置 并力求线型顺直 短捷和适当集中。尽量减少转弯 并应使管线之间.管线与道路之间尽量减少交叉.第六十条。城市新区开发时应按管线综合规划断面安排敷设各种管线 各种地下管线相互间的水平距离应符合附录6的规定,第六十一条,地下管线的埋设深度,应根据道路的结构 标高,管线的技术要求以及与其它管线交叉的相对位置等因素确定.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附录7的规定,各种地下管线交叉时的垂直净距应符合附录8规定.工程管线在交叉点的高程应根据排水管线的高程确定.第六十二条。在旧城区敷设各种地下管线,当道路狭窄 管线繁多时,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充分措施后可适当减少水平净距,但不得低于表6规定的数值,表6旧城区各种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单位,m、名称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电讯导管热力管、给水管。1、01、00。50。50 51。5,雨水管1.0、1.00 50、51,01,5,污水管1、01、0,0、50、51 01。5,电力电缆0。50,50,5 0.50 51、5、电信电缆0、50 50,50,5。0、51 0 电讯导管0,51.00 50 50,5,1,0,热力管1、51。51,51.01 01,0,注。电力电缆为53KV及以上时与直埋电信电缆的最小净距为2.0m、第六十三条,沿道路设置管线,应依次由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方向排列,原则上按电力电缆,污水管,热力管.雨水管的顺序依次排列在路东或路南 按电讯电缆、燃气管,供水管的顺序排列在路西或路北、宽度在40米以上的道路,可采用双管线布置。横过道路的线段应尽量与道路中线垂直、第六十四条 各种管线的敷设 除交叉处外不得上下重叠。如交叉敷设时、应按下列原则处理,临时管线让永久管线,小口径管线让大口径管线。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可弯曲管线、拟建管线让已建管线、非主要管线让主要管线 技术要求低的管线让技术要求高的管线。柔性结构管线让刚性结构管线,第六十五条.市区排水应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第六十六条 在城区范围内、各单位的专用管线不得在道路红线内敷设 第六十七条 新建桥梁设计,必须预留各种管线.不含易燃.易爆管道、的位置,第六十八条、管线工程穿越市区道路。公路,铁路 隧道。绿化地带,人防设施.河道,建筑物,以及涉及消防,净空控制和其它管线的,应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关技术规定、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