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安徽省电子政务外网市县网络总体构架设计规范 DB34/T 3606-2020
  • 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 等级限制与调级规定 DB34/T 2189-2020
  • 铜陵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管理条例 2023年
  • 安徽省双主梁钢板组合梁桥设计与施工指南 DB34/T 3676-2020
  • 安徽省智慧城市 政务云机房迁入管理规范 DB34/T 3681-2020
  • 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34/1466-2019
  • 合肥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
  • 安徽省规模化猪场非洲猪瘟生物安全防控技术规范 DB34/T 3661-2020
  • 安徽省桥梁波形钢腹板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施工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34/T 3588-2020
  • 安徽省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修复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34/T 3587-2020
第一章,总.则。2014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设工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与监督活动。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期间。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生的费用。包括项目前期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的编制.确定。控制和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 诚信的原则 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建设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监督.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 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监督的相关工作、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