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白沙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2023年
  • 海南省地面气象资料基础产品技术规范 DB46/T 462-2018
  • 海南省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 DBJ 20-2012
  • 海南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
  • 海南省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安全评定规程[附条文说明] DBJ 46-027-2013
  • 海南省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生产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2016年
  • 三亚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 海南省公共场所标识标牌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 DB46/T 506.1-2020
  • 海南省城市综合管廊消防安全技术规程 DB46/T 477-2019
  • 海南省旅游实景演出服务规范 DB46/T 494-2019
,第三章 保障资金和房屋来源第十一条,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采取多种渠道筹措。包括 一 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二。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资金、四 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五,省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 六,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的补助资金.七 中央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八,社会捐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九.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第十二条,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 廉租住房的新建、改建.配建。收购。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三条,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购建的廉租住房.回收的公有住房.以及通过其他方式筹集或者由市民政部门接受社会捐赠的廉租住房,其房屋归属市政府,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代为登记房屋产权,第十四条,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 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等开支,租金收入不足以支出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等开支时,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补贴,第十五条、商铺 地下室等廉租住房附属建筑的租金收益纳入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并用于该小区的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部位的维修 第十六条,新建廉租住房 采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配套建设廉租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或者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应当在用地规划条件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配套建设的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 套数,布局,套型以及建成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 新建廉租住房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建设、一房一厅为40。以内 两房一厅为50.以内.具体建设标准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七条,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实行保障型物业管理.廉租住房承租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第十八条.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 国土环境资源等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 确保优先供应,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