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市。区住房保障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 第三十七条 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同意或者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给予警告、对已经登记但尚未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取消其登记.对已经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实物配租的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交以前房租、第三十八条.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以及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同意或者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取消其2年内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资格、第三十九条 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执行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查处。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廉租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市 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实施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