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0、1、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建设是城市静态交通设施建设的主体,根据理论研究.合理的城市机动车泊位供给总量宜控制在城市机动车总量的1、3,1,5倍,而建筑配建泊位,含部分公共泊位。宜控制在机动车总泊位的75,85,应视配建泊位是否开放和整体布局而合理配置.2005年浙江省建设厅颁布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 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 33.1021.2005。该标准的实施 大大推动了我省城市机动车停车泊位的建设、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停车难的状况,为我省城市交通系统的有序、合理.安全运行提供了基本保障 近六年来,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迅速 城市化进程加快 城市发展面临转型,城市机动车拥有量剧增、私人小汽车保有量的增长尤为突出、全省城市私人小汽车年平均增长率在15,左右、部分城市达到20,以上、停车问题已成为城市交通系统运行是否有效的关键问题,也成为各级政府部门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领域.原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建设标准和配建指标已难以适应今后的城市交通发展需求 比如 各类建筑停车配建指标偏低 指标分类难以适应新的审批要求,自备车位政策对居住配建的要求,医院学校的停车配建指标低等问题,新的建设项目业态的出现等.因此有必要对原有标准的实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回顾和审视.在对今后5.10年的交通发展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和评估的基础上,对原有停车配建标准进行修订完善,以期对浙江省城市经济和交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本条文阐述了修订原。标准,的目的。意义和修订原则.1。0.2.条文说明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本标准指的城市.城市规划区即是按上述规定而定的.本标准的城市建筑工程泛指城市规划区内各类新建建筑工程配置停车场.库、设计、设置都应满足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停放标准车型的公共停车场.库,设计、特种车型的停车场.库。历史风貌保护街区 文物保护单位和古建单位的停车场.库,设计不受本规则的严格约束。但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1,0,4 本标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根据原建设部1992年12月30日颁发的、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行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当协调统一.避免重复 同时考虑到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中有关交通和停车场,库。设计要求已做了明确的规定,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CJJ.T.141 2010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GB,50688 2011。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GB,50180,93 2002版.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GJJ 15,87,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201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等,也适用于城市建筑工程配置停车场.库,设置 因此本条文说明.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的设置和设计 除执行本标准外 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本省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