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绿地5。4,1。城市绿地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市。区级公共绿地。包括市,区级城市公园,街道广场绿地等 2,居住区级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 道路绿地、3 专用绿地,包括工业企业绿地,公用事业绿地、行政机关。大专院校等公共建筑绿地、4,园林生产、防护绿地,5、风景游览区绿地,5,4,2,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应分别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如,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城市道路绿化设计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中有关新建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部分等,5,4 3。绿地规划应按照因地制宜.均衡分布,联成系统的原则。综合考虑规划区内各类用地,道路系统 建筑平面布局形式等相关因素.合理确定各级绿化用地的功能划分。规模。服务设施设置.植物配置等,5。4.4、绿地规划设计设置的具体内容包括.植物。乔灌木。花卉 草坪等,水体。艺术小品。雕塑等,建筑小品 小卖茶座等、老幼活动设施 停车场地.铺装地面等。5,4、5。居住区绿地率应不低于30.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工业区,仓储区的绿地率应不低于15、至20、5,4,6、居住区内的绿地应符合下列规定,5,4,6,1 绿地规划应以绿为主,一切可绿化的用地均应绿化 并宜充分利用垂直墙面、屋顶等发展垂直绿化,提高绿化的质量 5,4。6。2.应根据居住区规划组织结构类型。不同的布局方式、环境特点和用地具体条件.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精心设计.形成完整,统一的绿化系统,并宜保留规划范围内已有的绿地或植物,5.4。6.3,居住区内公共绿地应分级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 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以及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 其最小规模应满足以下规定,1,居住区公园,1 0公顷 2。小游园 0。4公顷 3、组团绿地。0。04公顷。5,4,6 4 居住区住宅群落内的绿地宜采用开敞式,并应安排居民休憩。散步。体育锻炼与交往的场所.为老人,儿童设置活动场地、5。4.6,5 绿地内建筑小品等设施的建筑面积宜控制在绿地面积的10 以内 绿地的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宜小于70.5、4 6.6,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 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5。4,6、7,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应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小于400。m2及本条其它款项要求。5。4、6,8,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 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0 5.m2,人 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m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 不少于1,5 m2,人.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组织结构类型统一安排.灵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