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绿地5、4、1、城市绿地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 市。区级公共绿地,包括市。区级城市公园。街道广场绿地等,2,居住区级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道路绿地.3,专用绿地.包括工业企业绿地.公用事业绿地、行政机关、大专院校等公共建筑绿地 4 园林生产 防护绿地,5,风景游览区绿地.5,4、2,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应分别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如,公园设计规范.CJJ48 92 城市道路绿化设计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中有关新建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部分等,5、4 3。绿地规划应按照因地制宜.均衡分布,联成系统的原则、综合考虑规划区内各类用地,道路系统,建筑平面布局形式等相关因素,合理确定各级绿化用地的功能划分,规模.服务设施设置,植物配置等、5、4 4 绿地规划设计设置的具体内容包括、植物、乔灌木、花卉.草坪等,水体,艺术小品 雕塑等 建筑小品,小卖茶座等。老幼活动设施.停车场地.铺装地面等。5,4.5。居住区绿地率应不低于30。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工业区。仓储区的绿地率应不低于15 至20 5.4,6.居住区内的绿地应符合下列规定。5,4、6 1 绿地规划应以绿为主,一切可绿化的用地均应绿化,并宜充分利用垂直墙面。屋顶等发展垂直绿化,提高绿化的质量。5、4。6、2 应根据居住区规划组织结构类型。不同的布局方式。环境特点和用地具体条件,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精心设计,形成完整、统一的绿化系统。并宜保留规划范围内已有的绿地或植物 5 4 6.3,居住区内公共绿地应分级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 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以及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 其最小规模应满足以下规定。1。居住区公园。1,0公顷 2.小游园 0,4公顷、3。组团绿地,0.04公顷 5,4。6,4。居住区住宅群落内的绿地宜采用开敞式。并应安排居民休憩,散步 体育锻炼与交往的场所、为老人,儿童设置活动场地、5,4,6。5、绿地内建筑小品等设施的建筑面积宜控制在绿地面积的10,以内.绿地的绿化面积,含水面 不宜小于70、5 4。6,6 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5,4.6,7。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应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小于400、m2及本条其它款项要求,5 4.6。8 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0,5。m2。人。小区.含组团 不少于1m2 人、居住区 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m2。人、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组织结构类型统一安排.灵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