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4,绿地5、4、1 城市绿地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市,区级公共绿地、包括市、区级城市公园、街道广场绿地等,2 居住区级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道路绿地,3、专用绿地.包括工业企业绿地,公用事业绿地。行政机关.大专院校等公共建筑绿地。4、园林生产,防护绿地,5。风景游览区绿地.5,4、2、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应分别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如 公园设计规范 CJJ48 92、城市道路绿化设计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75.9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93、中有关新建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部分等,5,4.3 绿地规划应按照因地制宜。均衡分布 联成系统的原则.综合考虑规划区内各类用地,道路系统,建筑平面布局形式等相关因素。合理确定各级绿化用地的功能划分、规模.服务设施设置.植物配置等.5 4.4.绿地规划设计设置的具体内容包括,植物、乔灌木,花卉,草坪等,水体.艺术小品、雕塑等,建筑小品 小卖茶座等,老幼活动设施.停车场地.铺装地面等。5 4 5,居住区绿地率应不低于30 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工业区.仓储区的绿地率应不低于15、至20,5 4、6、居住区内的绿地应符合下列规定.5.4。6,1,绿地规划应以绿为主,一切可绿化的用地均应绿化,并宜充分利用垂直墙面 屋顶等发展垂直绿化。提高绿化的质量,5。4。6,2、应根据居住区规划组织结构类型 不同的布局方式.环境特点和用地具体条件 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 精心设计,形成完整,统一的绿化系统,并宜保留规划范围内已有的绿地或植物.5 4。6 3,居住区内公共绿地应分级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以及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其最小规模应满足以下规定,1,居住区公园、1,0公顷,2,小游园。0、4公顷,3,组团绿地、0。04公顷,5.4.6,4。居住区住宅群落内的绿地宜采用开敞式。并应安排居民休憩,散步 体育锻炼与交往的场所.为老人.儿童设置活动场地。5.4 6.5 绿地内建筑小品等设施的建筑面积宜控制在绿地面积的10.以内。绿地的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宜小于70.5.4,6 6。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5.4。6.7,其它块状 带状公共绿地应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小于400,m2及本条其它款项要求,5、4、6,8,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 组团不少于0,5、m2,人 小区 含组团,不少于1m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m2 人,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组织结构类型统一安排.灵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