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第九条。村镇规划分为村镇总体规划和村屯建设规划 集镇建设规划,村镇规划的期限为十至二十年.村镇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第十条.村镇规划的编制 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现状和要求,以及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和历史情况等 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村镇的各项建设.二,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改造与新建的关系 使村镇的性质和建设的规模。速度和标准,同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相适应,三、合理用地 节约用地。各项建设应当相对集中。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 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和林地,四。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理安排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的建设布局、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并适当留有发展余地.五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绿化和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建设,第十一条、村镇规划的编制。应当以县域规划。农业区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并与交通、电力,水利等部门的专业规划相协调、第十二条,村镇总体规划、是乡 镇,行政区域内村屯和集镇布点规划及相应的各项建设的整体部署、村镇总体规划应当确定以下主要内容,一,乡。镇,行政区域内的村镇体系、二,村镇的位置.性质,规模与发展方向 三。村镇交通,供水,供电、邮电,商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设施的配置,四、主要非农业生产用地的分布 五。乡、镇.行政区域内主要公共建筑的配置 六.相关的防灾.环境保护 绿化等专业设施建设规划,第十三条。村屯建设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应当在村镇总体规划指导下,具体安排村屯,集镇的各项建设.集镇建设规划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确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二.确定各项建设用地规模。用地布局、三 确定集镇内部的道路系统.包括道路红线宽度 断面形式、控制点座标、标高等,四、布置供水,排水.供电。邮电,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五,安排绿化 环境卫生,防灾等工程 六、确定地面标高。安排地面排水工程.七.安排近期建设项目 重点建设地段和重点建筑的布置 村屯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参照集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内容.主要对住宅和供水、供电 道路。绿化.环境卫生以及生产配套设施作出具体安排,第十四条 村镇总体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须经乡.镇 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屯建设规划 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在报送村镇规划时,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报送下列文件、一,送审报告。二,规划图。现状分析图、三。规划说明书,第十六条.村镇规划批准后.由乡 镇。人民政府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经乡 镇。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会议同意。可以对村镇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涉及村屯.集镇的性质、规模 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