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四章.绿线管理第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绿线,是指城乡规划确定的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界线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第十八条,划定绿线、应当明确下列内容。一,在总体规划编制阶段。确定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指标。规定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中心城区 滨海新区 新城、建制镇等层次确定公共绿地 生产防护绿地等各类绿地面积和指标、确定大型公共绿地和风景区的绿地范围 明确附属绿地控制指标、并对难以确定绿线位置的防护绿地明确控制宽度等控制指标.二,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阶段.应当分解落实城市绿化目标、确定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等各类绿地的范围和规模.明确控制要求。确定各类建设用地的绿地率,三 在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阶段.应当明确城市各类绿地范围和规模 确定绿化布局或规划方案,提出绿地边界和规模 处理好建设地块与相邻的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等各类绿地之间的关系,第十九条.禁止在绿线范围内进行取土.设置垃圾堆场 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