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建设项目规划证后管理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在收到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由规划执法部门。建交局建设管理执法中队 负责实施证后监管,建设单位领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的同时.领取。建设工程证后管理注意事项通知书.第二十条、建设工程规划证后管理工作内容包括,一 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进行施工过程查验.二。按照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第二十一条.建设项目施工过程查验流程主要内容如下,一,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向建设管理执法中队报送施工计划 并配合建设管理执法中队制定跟踪检查计划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需调整施工计划.应及时向建设管理执法中队报送调整后的施工计划,二,建筑工程地下部分施工至围护结构,地基。基础,墨线.地下主体各层工序时,须在开工前通知建设管理执法中队进行项目查验。三,应当在项目施工至墨线时联系放线测量单位进行墨线复核实测 建设管理执法中队报送建设工程墨线复核实测报告 该报告作为规划验收重要查验内容、四.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确需对许可内容进行变更的,应在施工前由建设单位向规划管理部门依法申请变更.五。外檐样品申报须符合流程规范、申报程序及实施要求具体为.1、外檐材料订货前。将建筑外檐选用的材料样品报规划主管部门审查。2.外檐选用材料申报样品批准后,在建筑局部,大于3.米,3。米,范围做实样 经现场查验合格后报我局执法中队备案,并按照要求制作查验板.备案完成后方可进行外檐材料的订货,3,订购外檐材料送达到现场后 报我局现场查验订购材料。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外檐部分的施工。第二十二条 开发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对项目最终实施效果负责.确保建筑最终实施效果与规划管理部门核准的方案效果一致。设计单位与开发建设单位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指导施工工作 及时发现,纠正施工错误,分节点、分部位的对建设情况进行查验、应重建筑方案中细部的实施,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核准的方案及施工图进行施工建设 不得擅自改变外立面形式及所用材料。确保建筑实际效果与方案审批效果一致。若未履行报建手续或擅自变更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和批准使用的外檐材料,造成实际建成效果及建筑平面等与核准方案不符的情况,规定主管部门不予受理规划验收,并按照、天津城乡规划条列,中的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且责令限期整改。待处罚和项目整改完成后再行下发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具体验收标准详见本手册第四章建设项目规划验收管理,第二十四条 规划管理部门根据方案编制情况,施工图设计情况及方案实施情况对设计单位进行评定,评定结果记入设计单位考核档案,设计单位不能通过考核的,取消设计单位在本区两年内的备案资格。待定。并函告设计企业本部 设计单位无规划设计条件 不按规划设计条件和国家及天津市相关规范进行设计的、不如实反映真实数据。虚假设计的,一经查实将在本区内相关媒体上通报批评,并移交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