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内蒙古自治区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第1部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 DB15/T 500.1-2020
  • 呼和浩特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2024年修订
  • 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 2024年修订
  • 呼和浩特市水泥行业碳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DB1501/T 0008-2020
  • 呼和浩特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 内蒙古自治区干湿指数气候类型等级 DB15/T 2005-2020
  •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
  • 内蒙古河套灌区小麦复种西兰花膜下滴灌技术规程 DB15/T 1812-2020
  • 内蒙古自治区煤间接液化企业产品质量管理规范 DB15/T 1955-2020
  • 内蒙古自治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标准[附条文说明] DBJ03-52-2013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 损毁。丢失、涂改.伪造.销毁城建档案的 由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一、不按规定签订,责任书 的 二 不按规定补测,补绘竣工图的,三.建设工程竣工后报送的档案不完整且未在限期内补充完整的,第二十五条 对未取得工程档案、合格证、的建设单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10000至15000元的罚款,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未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交建设工程档案.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叮,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并依据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八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