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条例 2024年
  • 内蒙古自治区沙化草地治理技术规范 DB15/T 1878-2020
  • 包头市城镇低效用地盘活再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
  • 内蒙古自治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
  • 呼和浩特市城市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布工作管理办法 2017年
  •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DB15/T 1876-2020
  •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平台 接入技术要求 DB15/T 1872-2020
  • 内蒙古自治区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第2部分:煤化工 DB15/T 500.2-2020
  • 内蒙古自治区煤层气钻井工程技术指南 DB15/T 1954-2020
  • 锡林郭勒盟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2018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科学研究中的作用.更好的为城市建设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收集、移交 接收,整理,保管和利用等活动。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建档案工作.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市.旗,县,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同级城建档案业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五条,市城建档案馆负责市区内城建档案和旗,县,辖区内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档案的接收、保管和利用工作.旗.县,城建档案馆。室、负责本辖区内城建档案的接收 保管和利用工作.定期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城建档案目录、并接受市城建档案馆的业务指导。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 把城建档案事业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保证城建档案事业与城市发展相适应、保障城建档案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适应城市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第七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