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的居民点。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省以前有关城市规划的规定、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1991年12月31日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的决定 2005年1月14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的规定,决定对.河南省 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选址意见书的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向项目所在市、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应在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批期限内,核发选址意见书,二 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修改为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三,第三十四条修改为 城市公用工程施工.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更改走向,方位等设计方案,四、删去第四十八条、五,删去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六。删去第五十一条 本决定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调整后,重新公布。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