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元 第1部分:人口 DB37/T 4223.1-2020
  • 山东省城镇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规范 DB37/T 4240-2020
  • 山东省城镇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服务规范 DB37/T 4241-2020
  • 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处置管理规范 DB37/T 4214-2020
  • 山东省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导则 DB37/T 4190-2020
  • 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办法 2014年
  • 山东省特种设备大数据平台数据交换技术规范 DB37/T 4234-2020
  • 山东省近岸海域空间资源动态监视监测技术规范 DB37/T 4217-2020
  • 淄博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2023年
  • 济南市城市道路工程HSE管理规范 DB3701/T 10-2020
第二章,交通噪声污染防治,第十二条.本规定所称交通噪声.指机动车辆,船舶,火车,飞机等交通运输工具,在使用时产生的影响周围环境的噪声 交通噪声由公安,交通、铁路,港务监督,含港航监督 渔政。民航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有效的消声器 其噪声应当符合国家。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第十四条 在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和其他各县级市,区城区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只准使用距车体正前方二米处不超过105分贝,A、侧向衰减量大于19分贝、A,的低响度喇叭,在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行政区域内。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紧急情况下只准短鸣 在其他城区非禁鸣喇叭路段内行驶的车辆,鸣喇叭每次不准超过半秒钟、连鸣不准超过三次、严禁用喇叭唤人或叫门.夜间行车应以灯光示意 禁止鸣喇叭,第十五条、消防,警备、救护 工程抢险等特种机动车辆的警报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严禁使用。夜间执行任务时 除特别紧急情况下使用警报器外、应使用回转式标志灯具.第十六条、在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行政区域内.禁止拖拉机行驶。运送蔬菜 瓜果等的其他农用机动车辆,需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且必须安装有效的消声器,第十七条.进入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的火车,进入港口的船舶.不得违反规定鸣笛。未经批准。禁止各类飞机在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上空作超低空飞行或在五千米高度以下作超音速飞行.飞机地面试车时的排气方向应避开居民区,并采取有效的消声措施,第十八条.设置公共停车场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 对在噪声敏感的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设置的公共停车场。应当加强管理。防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第十九条.机动车辆及其音响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准生产和销售.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