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建筑和结构第5,0.1条.乙炔站有爆炸危险的生产间,应为单层建筑物 当工艺需要时 其发生器间可设计成多层建筑物、第5.0,2条、固定式乙炔发生器及其辅助设备或灌瓶乙炔压缩机及其辅助设备,应布置在单独的房间内。第5,0,3条.电石破碎与电石库毗连建造时 其毗连处的墙应为无门 窗、洞的防火墙,当工艺要求设门时 可设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第5.0 4条,乙炔站。乙炔汇流排间的主要生产间的屋架下弦高度.不宜小于4m 第5,0。5条 除电石等库房外 有爆炸危险的生产间应设置泄压面积。泄压面积与厂房容积的比值 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且宜为0.22、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盖或屋盖上开口作为泄压面积,第5,0,6条。有爆炸危险的生产间。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柱.有防火保护层的钢柱承重的框架或排架结构 并宜采用敞开式的建筑,围护结构的门、窗,应向外开启、顶棚应尽量平整,避免死角,第5.0.7条.有电石粉尘房间的内表面,应平整.光滑、第5,0。8条。有爆炸危险生产间之间的隔墙 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门为丙级防火门,第5 0,9条。无爆炸危险的生产间或房间 办公室,休息室等,宜独立设置,当贴邻站房布置时。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 且与有爆炸危险生产间之间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无门 窗,洞的非燃烧体墙隔开。并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当需连通时,应设乙级防火门的双门斗、通过走道相通.有爆炸危险的生产间与值班室之间的窥视窗、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9h的密闭玻璃窗.第5。0、10条。有爆炸危险的生产间与无爆炸危险的生产间或房间的隔墙上,有管道穿过时。应在穿墙处用非燃烧材料填塞 第5,0,11条,灌瓶间,汇流排间和实瓶间的窗玻璃、宜采取涂白漆等措施 第5,0、12条 装卸平台应设置大于平台宽度的雨篷、雨篷和支撑应为非燃烧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