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工艺布置第4,0,1条,乙炔发生器,乙炔压缩机等设备。必须采用适用于乙炔d、cT2,B4b,级的防爆型电气设备或仪表。当受条件限制,需采用不适用于乙炔的或非防爆型电气设备或仪表时.应将其布置在单独的电气设备间内或室外,电气设备间与发生器间或乙炔压缩机间之间。应以无门.窗。洞的非燃烧体墙隔开,当工艺需要时。可设窥视窗 但应符合本规范第5 0。9条的要求。电动机传动轴的穿墙部分.应设置非燃烧材料的密封装置或用气体正压密封装置,布置在室外的电气设备,应有防雨雪的措施、第4,0.2条.乙炔贮罐应布置在室外,当总容积不超过5m3的固定容积式贮罐或总容积不超过20m3的湿式贮罐。可布置在室内单独的房间内,在寒冷地区 贮罐的水槽和排水管,应采取防冻措施,第4,0。3条.乙炔站的乙炔实瓶贮量,不宜超过三昼夜的灌瓶量。乙炔汇流排间的乙炔实瓶贮量。不应超过一昼夜的生产需用量。第4。0,4条,乙炔实瓶贮量不超过500个时.灌瓶站房和制气站房可设在同一座建筑物内 但应以防火墙隔开.灌瓶站房的空瓶间和实瓶间的总面积、不应超过200、灌瓶站房的乙炔实瓶贮量超过500个时 灌瓶站房和制气站房应为两座独立的建筑物 灌瓶站房中实瓶的最大贮量、不应超过1000个,并且空瓶间和实瓶间的总面积。不应超过400、第4、0,5条,独立的乙炔瓶库的气瓶贮量、应根据生产需要量,气瓶周转和运输等条件确定。但实瓶库或空瓶、实瓶库的气瓶贮量不应超过3000个.且其中应以防火墙分隔 每个隔间的气瓶贮量不应超过1000个.第4.0、6条 空瓶间和实瓶间应分别设置,灌瓶间或汇流排间可通过门洞与空瓶间的实瓶间相通,各自应设独立的出入口.当实瓶数量不超过60个时。空瓶.实瓶和汇流排可布置在同一房间内、但空 实瓶应分别存放,空瓶。实瓶与汇流排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2m 第4,0、7条,灌瓶间、汇流排间 空瓶间和实瓶间,应有防止倒瓶的措施,第4、0 8条,乙炔站的设备或乙炔汇流排的布置.应紧凑合理,便于安装。维修和操作,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设备与设备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 5m.设备与墙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m.但水环式乙炔压缩机,水泵.水封等小型设备的布置间距可适当缩小,二。灌瓶乙炔压缩机双排布置时、两排之间的通道净宽度和发生器间的主要通道净宽度不宜小于2m,三.乙炔汇流排应直线布置,不得拐角布置.双排布置时,其净距不宜小于2m。注,电动机隔墙传动灌瓶乙炔压缩机时、其与墙之间的净距,按工艺需要确定,第4.0 9条、灌瓶间,空瓶间和实瓶间的通道净宽度 应根据气瓶的运输方式确定。但不宜小于1.5m 第4、0.10条。制气站房内的中间电石库的电石贮量 不应超过三昼夜的设计消耗量 且不应超过5t,第4 0.11条、在乙炔瓶充灌丙酮处,丙酮的存放量,不应超过一个包装桶的量 第4,0,12条.气瓶修理间应为单独的房间、除与空瓶间直接相通外,不应与其它房间直接相通。第4 0、13条.溶解乙炔站应设化验室.化验室应为单独的房间.第4、0 14条,空瓶间 实瓶间,电石库和乙炔汇流排间应设置气瓶或电石桶的装卸平台,平台的高度应根据气瓶或电石桶的运输工具确定,宜高出室外地坪0.4,1、1m、平台的宽度不宜超过3m。灌瓶间.空瓶间,实瓶间,汇流排间和装卸平台的地坪、应采取相同的标高,中间电石库的地坪、应比发生器间的地坪高出0.1m.电石库的室内地坪 应比装卸平台的台面高出0,05m.电石库如不设装卸平台时、室内地坪应比室外地坪高出0。25m,第4,0,15条.有爆炸危险的房间和乙炔发生器的操作平台。应有安全出口 第4。0。16条 电石库,中间电石库,严禁敷设蒸汽、凝结水和给水。排水等管道.第4。0。17条、灌瓶乙炔压缩机间应有检修用的起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