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黑龙江省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试行.前。言、为加强黑龙江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依照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 258号,建设部等九部委。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162号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 建保.2010 87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黑建住保,2007.1号,黑龙江省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黑建住保.2008,2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本导则包括总则,术语 基本规定、选址与规划、建筑设计,室内环境.节能。室内装修及建筑设备共九章,本导则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08号,邮编.150001、联系电话 0451 5360486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