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导、言.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国家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编制天津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城市定位等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发挥国家层面优化开发区域的优势,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提升国际港口城市、生态城市和北方经济中心功能。成为辐射带动北方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有利于引导经济布局.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实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有利于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 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和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我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8、48号,要求。编制.天津市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称本规划、本规划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开发我市国土空间的行动纲领和远景蓝图,是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 基础性 约束性规划。各区县。各部门必须切实组织实施,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全市市域国土空间,本规划推进实现主体功能区主要目标的时限是2020年、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形势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调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