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追究直接负责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行政失职 渎职等相关责任 一,对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建筑项目予以立项的。二 对规划设计方案 施工图文件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擅自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施可证的 三,对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予以竣工验收备案的、四 其他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 以上4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三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弄虚作假 降低工程质量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第三十八条.项目单位未按绿色建筑目标实施建设的.不得通过绿色建筑专项验收,不予出具竣工验收合格的报告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