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规划指标第七条。地铁物业的用地分类.应充分体现用地复合型混和使用的综合发展模式,即借鉴香港地铁建设。地铁。物业,的成功经验,利用地铁物业开发利润补贴地铁建设成本,令项目收到合理回报.从而达到提升土地价值 集约用地和高密度,综合发展的良好效果,使土地资源最有效利用。因而,各类建设用地功能分类。可不单独划分 第八条、为构建地铁物业核心区。提升土地价值,就必须集约土地利用、mu。地铁物业的城市设计实行开放设计,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规划控制指标不再做具体限定。前提是满足现行日照规定以及消防和防火规范等要求。第九条、考虑到对地铁物业及周边土地效益的发挥。对现有的,杭州市城市规绿化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加以调整和补充.使周边土地的绿地率指标与地铁车站周边的开发模式相适应,更利于实际操作 地铁物业综合体绿地率不低于15,第十条、随着覆土厚度的不同、所能栽种的类型亦不相同 当覆土达到1,5米以上时、能满足大部分植物根系入土深度的要求 因此。随着覆土厚度的提升、绿化效果也由此得到提升。故绿地率的折算指标也相应提高.第十一条。鼓励地铁物业沿线及周边的市民尽可能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发挥地铁出行的便利条件、适当的提高公共出行的比例 在此基础上确定机动车停车位的配建指标,根据杭州居民出行调查和.杭州市综合交通规划,最终确定地铁物业配建的停车位、按照标准折算不低于地铁物业总建筑面积的65.计算,第十二条,地铁物业用地范围内应设置不少于一处的公共自行车停车场、库,可以设置在室内或室外,必须集中设置且在地面一层,主城与新区在规模上有所差异,但不得少于200辆、为鼓励地铁物业规划建设公共自行车停车场、库。相应的自行车停车位可按标准折算成机动车停车位,第十三条。除了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敬老院.医院病房等建筑外,其它建筑不再按照、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进行控制.但应符合地铁规划建设以及城市景观要求.地铁物业建,构,物无须退让、可以占压道路红线及其相关控制线进行建设,第十四条,按照现行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审批程序 任何沿线建 构.物都需后退城市轨道交通控制线一定距离 以保证轨道施工建设和运营安全需要、但地铁物业是与地铁车站紧密相联 相互依存功能多元的综合体、从最有效的土地资源利用,提升车站核心区及周边土地价值 实现无缝衔接和容积率的需要。后退意味价值的消失.所以地铁物业的建,构、筑物可无须退让。甚至于可以占压道路红线及其它相关控制线进行建设,第十五条,在符合各种工程管线,建筑结构。交通通行、景观需要及其它控制性要求的基础上.建 构筑物无须退让.可以占压道路红线及其它相关控制线进行建设 第十六条.利用地铁物业周边的场地.多方位考虑消防问题。同时利用综合体屋顶平台面积大的特点 增加消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