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规划指标第七条。地铁物业的用地分类,应充分体现用地复合型混和使用的综合发展模式.即借鉴香港地铁建设.地铁 物业,的成功经验,利用地铁物业开发利润补贴地铁建设成本 令项目收到合理回报.从而达到提升土地价值 集约用地和高密度,综合发展的良好效果,使土地资源最有效利用。因而、各类建设用地功能分类,可不单独划分 第八条、为构建地铁物业核心区.提升土地价值 就必须集约土地利用,mu.地铁物业的城市设计实行开放设计.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规划控制指标不再做具体限定、前提是满足现行日照规定以及消防和防火规范等要求。第九条。考虑到对地铁物业及周边土地效益的发挥 对现有的,杭州市城市规绿化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加以调整和补充、使周边土地的绿地率指标与地铁车站周边的开发模式相适应、更利于实际操作 地铁物业综合体绿地率不低于15。第十条 随着覆土厚度的不同,所能栽种的类型亦不相同。当覆土达到1。5米以上时、能满足大部分植物根系入土深度的要求,因此,随着覆土厚度的提升,绿化效果也由此得到提升,故绿地率的折算指标也相应提高,第十一条 鼓励地铁物业沿线及周边的市民尽可能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发挥地铁出行的便利条件。适当的提高公共出行的比例、在此基础上确定机动车停车位的配建指标。根据杭州居民出行调查和。杭州市综合交通规划,最终确定地铁物业配建的停车位、按照标准折算不低于地铁物业总建筑面积的65。计算.第十二条.地铁物业用地范围内应设置不少于一处的公共自行车停车场.库 可以设置在室内或室外。必须集中设置且在地面一层、主城与新区在规模上有所差异.但不得少于200辆,为鼓励地铁物业规划建设公共自行车停车场,库、相应的自行车停车位可按标准折算成机动车停车位 第十三条。除了住宅,托儿所,幼儿园 中小学 敬老院,医院病房等建筑外、其它建筑不再按照.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进行控制 但应符合地铁规划建设以及城市景观要求。地铁物业建.构、物无须退让,可以占压道路红线及其相关控制线进行建设.第十四条,按照现行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审批程序.任何沿线建、构 物都需后退城市轨道交通控制线一定距离。以保证轨道施工建设和运营安全需要 但地铁物业是与地铁车站紧密相联.相互依存功能多元的综合体,从最有效的土地资源利用、提升车站核心区及周边土地价值。实现无缝衔接和容积率的需要,后退意味价值的消失 所以地铁物业的建,构,筑物可无须退让,甚至于可以占压道路红线及其它相关控制线进行建设.第十五条、在符合各种工程管线,建筑结构,交通通行.景观需要及其它控制性要求的基础上、建。构筑物无须退让 可以占压道路红线及其它相关控制线进行建设 第十六条.利用地铁物业周边的场地 多方位考虑消防问题 同时利用综合体屋顶平台面积大的特点、增加消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