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材料选用原则7 2、1。设计选材过程中应考虑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对资源、能源的消耗量及对环境的影响,建筑和结构设计应遵循节约材料的原则.应选择资源消耗少 生产能耗低、可工厂化生产的建筑材料和产品,减少现场加工作业。可以提高施工效率,同时减少施工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优先选用可再循环的建筑材料和产品、充分使用可再循环材料可以减少生产加工新材料带来的资源.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对于建筑的可持续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建筑中可再循环材料包含两部分 一是使用的材料本身就是可再循环材料。二是建筑拆除时能够被再循环利用的材料,可再循环材料主要包括,金属材料 钢材。铜 玻璃、铝合金型材,石膏制品 木材等、采用利用环保工艺生产的建筑材料.最大限度的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对保护环境具有重大的意义、在满足使用性能的前提下。鼓励使用和利用建筑废弃物再生骨料制作的混凝土砌块,水泥制品和配制再生混凝土,鼓励使用和利用工业废弃物。建筑垃圾。淤泥为原料制作的水泥混凝土.墙体材料,高掺量粉煤灰砖.灰砂砖,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工业副产石膏制品 脱硫石膏砌块.脱硫石膏板材。保温材料,04,05级加气混凝土砌块 等建筑材料 鼓励使用生活废弃物经处理后制成的建筑材料,对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具有重大的意义 本条参照的标准及相关法规有.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T,50378,武汉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条例,湖北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7.2。2。建筑材料及制品,包括水泥与水泥制品.砖、瓦.混凝土 混凝土预制构件,砌块,墙体保温材料、工业废渣及掺工业废渣的建筑结构和围护材料。各种新型墙体材料等,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要求,才能保证建筑物的使用安全和预期寿命,由于形成条件或生产技术等原因,建筑材料及其制品,往往具有一定的放射性、放射性在一定剂量范围内是安全的.但是超过一定剂量就会造成人身伤害。建筑材料必须符合相应产品质量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尤其是不能对室内环境产生有害影响,其放射性限制范围必须符合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要求、这是任何建筑都必须满足的条件.也是绿色建筑对建筑材料的基本要求.本条参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中4 4.1条的规定,为强制性设计条文、必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