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家 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 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第四条。市。县市建设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各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发改,民政.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市政,物价.统计.地税.监察、审计。公安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市。县市应当编制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用地安排等内容.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