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国省补助资金,市级、以奖代投、资金.县.市 区筹集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市人民政府对县 市,区农村公路养护按以下标准筹集 以奖代投、资金、县道3000元,年,公里,乡道2000元,年.公里,村道1000元 年,公里 其中的桥梁隧道另加200元,年 延米.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以奖代投 方式 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对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情况考核结果进行安排、以奖代投 经费列入市级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户管理.县 市,区人民政府负责除国省补助资金、市级,以奖代投。资金以外的资金筹集,所筹集资金纳入本级财政管理,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按县道7000元。年.公里。乡道3500元 年。公里、村道1000元、年。公里。其中的桥梁隧道另加200元、年、延米.的标准筹集资金 上述经费列入县。市、区年度财政预算,凡列入省、市交通运输部门计划的农村公路大中修,危旧桥改造 安保、水毁修复等工程,所需资金除省补助外 其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配套补足 县 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拓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融资渠道.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吸引企业或个人参与农村公路养护 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部署.积极投入力量,加强本地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村民代表大会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筹集必要资金 或以投工投劳的形式,组织村道养护工作.第十条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应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地方财力的增长和国省养护资金的增加而逐步增加,第十一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或超范围使用,同级财政 交通运输 公路管理 发改。审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