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九条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国省补助资金,市级,以奖代投 资金,县 市。区筹集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 市人民政府对县 市、区农村公路养护按以下标准筹集.以奖代投 资金,县道3000元 年,公里,乡道2000元、年,公里,村道1000元。年,公里 其中的桥梁隧道另加200元,年、延米。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以奖代投,方式。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对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情况考核结果进行安排。以奖代投.经费列入市级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户管理、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除国省补助资金,市级.以奖代投.资金以外的资金筹集、所筹集资金纳入本级财政管理 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按县道7000元,年,公里,乡道3500元.年.公里 村道1000元.年 公里,其中的桥梁隧道另加200元,年,延米,的标准筹集资金。上述经费列入县,市,区年度财政预算 凡列入省。市交通运输部门计划的农村公路大中修.危旧桥改造,安保,水毁修复等工程,所需资金除省补助外。其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配套补足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拓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融资渠道 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吸引企业或个人参与农村公路养护。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部署,积极投入力量 加强本地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村民代表大会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筹集必要资金、或以投工投劳的形式、组织村道养护工作。第十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应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地方财力的增长和国省养护资金的增加而逐步增加,第十一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或超范围使用、同级财政、交通运输,公路管理,发改,审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