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九条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国省补助资金、市级,以奖代投 资金、县。市。区筹集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市人民政府对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按以下标准筹集。以奖代投,资金、县道3000元.年。公里,乡道2000元,年。公里、村道1000元,年、公里 其中的桥梁隧道另加200元.年.延米 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以奖代投,方式、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对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情况考核结果进行安排.以奖代投.经费列入市级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户管理.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除国省补助资金,市级 以奖代投,资金以外的资金筹集,所筹集资金纳入本级财政管理,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按县道7000元,年.公里。乡道3500元。年,公里.村道1000元.年、公里、其中的桥梁隧道另加200元。年。延米.的标准筹集资金、上述经费列入县。市 区年度财政预算。凡列入省.市交通运输部门计划的农村公路大中修,危旧桥改造。安保、水毁修复等工程.所需资金除省补助外。其不足部分由县、市 区财政配套补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拓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融资渠道,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 吸引企业或个人参与农村公路养护,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部署、积极投入力量,加强本地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村民代表大会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 筹集必要资金 或以投工投劳的形式 组织村道养护工作 第十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应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地方财力的增长和国省养护资金的增加而逐步增加。第十一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或超范围使用、同级财政 交通运输 公路管理 发改。审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