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3 深水浮标法和浮杆法C。3、1,深水浮标和浮杆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深水浮标应由上,下两个浮标组成,上浮标的直径应为下浮标直径的1、4。1.5 下浮标的比重应大于水的比重 并应使上浮标在运行中能经常漂露在水面上。2.浮杆应由互相套接的两部分做成,并应能上下滑动.能根据测速垂线水深的大小调整浮杆的长度。浮杆露出水面部分应为1cm,2cm,并应在水中漂流时能稳定地直立水中 3.深水浮标和浮杆制成后,应放入水中试验 当不合要求时。可增减下浮标和浮杆下部所系重物的重量进行调整,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C,3,2。深水浮标和浮杆法测流的测速方法和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在测流断面上,下游用标志尺分设上、下两个等间距的标志断面,各个标志断面应互相平行并垂直于水流的平均流向 上 下标志断面之间的距离可取2cm 3m,2 测速垂线应与同水位级流速仪法测流的固定测速垂线数相同、当横向流速的变化较大.或者波动较大.固定的测速垂线不能控制横向流速的变化时 应适当增加测速垂线.每条测速垂线应在测速前实测水深,3.使用深水浮标测速、当水深大于0.5m时 可在相对水深0。2和0.8两处测速,当水深小于0.5m时、可在相对水深0,6处测速、测点深度的计算应为自水面至下浮标中心的距离、当使用浮杆测速时 浮杆的入水深度应为测速垂线水深的90,95.并不得接触河底,4,使用深水浮标或浮杆测速,每个测点或每条垂线应重复施测3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运行总历时不得少于20s,个别流速大的点线、不得少于10s.当少于10s时,该垂线应改用流速仪测速、2,对重复3次测速的结果.其中最长历时与最短历时之差不得超过最短历时的10、当超过10。时,应增加施测次数.并应选用其中符合上述要求的3次测速记录作为正式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