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等部门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 7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鄂政发 2004。29号,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州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 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第三条。州 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房产部门。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州。县、市发改、国土资源。建设 规划,物价、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工作,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