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建立健全科学 民主。依法的决策机制、切实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 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本办法所称的市政府投资项目 是指使用市财政预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政府融资的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和按规定使用的其他政府性资金投资的项目,以及政府采用BT.BOT等方式运作的建设项目、第三条,合理划分市,区两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事权 凡列入市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的项目、由市级职能部门审批,监管、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投资建设和管理的项目 由区级职能部门审批 监管.党政机关楼堂馆所等国家、省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市发改部门按照上述范围编制市本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第四条。政府投资可分别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主要用于以下领域的项目。一 城市公共安全设施 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设施、三。市本级政权基础设施,四,教育 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环保等社会事业和水利,农业,林业,城建,园林绿化.交通等基础设施.五、其他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项目 第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二、严格实施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三.严格实行、五制,即项目法人。业主.责任制 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质量责任终身制.对由工程指挥部等临时机构组织实施的项目,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明确项目法人,统一规范管理,四 严格实行审计监督。所有政府投资项目、都应纳入审计范围,由市政府投资审计局依照审计法律.法规和。襄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襄阳政发 2012.14号 的有关规定进行审计,第六条,市发改部门作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履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项目实施的协调监督等管理职能,财政、规划 国土.环保.建设,审计.监察及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