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白蚁防治和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第一节。白蚁防治管理。第六十五条,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是指对新建。改建 扩建.装饰装修等房屋的白蚁预防和对原有房屋的白蚁检查与灭治的管理、凡新建、扩建 改建、装饰装修的房屋应当进行白蚁预防处理,第六十六条 建设项目依法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白蚁预防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并根据白蚁预防合同。按照市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白蚁预防费 第六十七条.建设单位应与市白蚁防治研究机构签订。白蚁预防合同。白蚁预防合同中应当载明防治范围.防治费用 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包治期限 定期回访,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已进行白蚁预防处理投入使用的房屋、在白蚁预防合同有效期内进行装饰装修或修缮时,其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应及时与市白蚁防治研究机构签订补充合同、对装饰装修或修缮部分进行白蚁预防处理.第六十八条、市白蚁防治研究机构应建立健全白蚁防治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房屋白蚁防治的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进行防治,确保工程质量,白蚁预防施工时。建设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预防施工完成.市白蚁防治研究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白蚁预防处理验收单.第六十九条、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应当向市房屋登记机构出具该项目已实施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预、销。售时、应当向购房人出具该项目的 白蚁预防合同.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当包括白蚁预防质量保证的内容,第二节.房屋安全鉴定,第七十条,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的监管,重点对进入房产交易市场办理买卖。抵押等手续的房屋和全市公共场所用房实施安全检查和房屋安全鉴定.第七十一条 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 发现房屋有安全隐患的.可以持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房屋安全鉴定费按市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第七十二条、房屋安全鉴定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申请人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资料,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合同、代管或者托管协议、房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 施工技术档案等证件和材料.二 受理。对申请人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三,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四,现场查勘 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五。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六.提出处理意见。全面分析 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七,签发鉴定文书,第七十三条,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责任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文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复鉴.市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另行组织鉴定人员进行复鉴。复鉴结论与原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复鉴结论与原鉴定结论存在实质不同的.前次鉴定费用和复鉴费用由原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第七十四条。对存在明显险情的房屋 复鉴期间不得使用并不得停止加固.修缮,改建等治理措施的进行,第七十五条 经鉴定确认属于危险房屋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鉴定人并抄告相关管理机构.同时、房屋所有人在房屋危险解除之前。不得将危险房屋进行租赁。买卖,抵押、交换 装饰装修、属于非危险房屋的、应当在鉴定文书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并加盖鄂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第七十六条,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按以下情形和方式进行处理。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二,处理使用 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第七十七条.对危险房屋,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解除危险,解危暂时有困难的。应当采取安全措施、第七十八条,对危险房屋进行抢险解危需要办理各项手续时、有关部门应给予支持、及时办理、以免延误时间发生事故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成片危险房屋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经鉴定为危险房屋并需拆除重建的、给予拆迁优先安置,规划优先定点 重建减免费用等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