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保障燃气供应。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全社会燃气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发展规划,应急保障,准入与经营,服务与使用 燃烧器具管理.设施保护、事故预防与处理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 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燃气事业的发展应当坚持统筹规划,配套建设、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依法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相关管理部门职责分工 建立燃气工作监督管理和协调机制 燃气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燃气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燃气管理相关工作,第五条、银川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称市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市的燃气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业务上接受市燃气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审批服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和公安机关 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燃气管理工作,第六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负责燃气供应安全、燃气设施安全管理.对燃气使用安全进行服务指导和技术保障 燃气用户应当对燃气使用安全负责。遵守安全用气规则,履行安全使用义务 单位燃气用户应当将燃气安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七条、燃气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促进燃气经营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应急处置能力和服务质量.第八条.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 节能 高效,环保、智能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产品。加强信息技术在燃气工作中的应用.发展智慧燃气,第九条。市.县.市 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 将燃气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提高全民燃气安全意识,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向燃气用户提供燃气安全使用手册.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燃气燃烧器具保养和事故应急处置等常识.广播 电视 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安全用气 节约用气和燃气设施保护等方面的公益宣传。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燃气安全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