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代码规范 DB15/T 1875-2020
  • 呼和浩特市酒店高处坠落防护指南 DB1501/T 0012-2020
  •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年
  •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大数据 第1部分:基础数据 DB15/T 2021.1-2020
  •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平台 数据接入质量规范 DB15/T 1873-2020
  • 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暂行办法
  • 内蒙古自治区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第1部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 DB15/T 500.1-2020
  • 呼和浩特市城市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布工作管理办法 2017年
  • 鄂尔多斯市热力站建设技术标准 DB1506/T 13-2020
  • 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 2023年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单位有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或者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个人。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拒绝履行消防义务的、二.损毁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的、三、谎报火警或者发现火灾隐瞒不报的.四.值班,警卫、夜勤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的、五.重点防火单位.部位以及从事易燃易爆工作的人员,违反防火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六,在林区、牧区防火期内违反防火管理规定的、有本条第,二.项行为的,除处以警告或者罚款外,并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对逾期不恢复原状的 应当强制拆除或者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处单位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履行消防职责,造成火灾隐患的.或者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二、不遵守消防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三 应当进行消防培训而未经培训或者经培训不合格上岗的、四 占用消防通道或者防火间距。埋压 圈占.改装.挪用公共消防设施的,五 妨碍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六。拒不执行火场总指挥调用的,七.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 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伪造现场的、八.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 对有本条各项规定的行为 经公安消防机构指出拒不改正的、加重处罚 有违反本条第.五、六。项行为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单位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建筑防火设计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格而擅自施工的。二,施工中擅自更改图纸中防火设计的、三。工程竣工后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四、生产.销售或者使用未经有关法律规定的机构审验合格的消防产品的、五。公共场所、大型仓库、经公安消防机构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六。未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的 七 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的 或者在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及家属宿舍的,有本条第 三、四,五。项行为的 除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外,并可责令停产停业.有本条第。六 项行为的。责令停止举办。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单位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二条.建筑防火设计违反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经公安消防机构指出不改而强行施工的。责令停工,并对责任单位处以工程概算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的罚款,并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罚.违反本条例在限定期间内拒不整改而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除按照本条例有关条款处罚外,并按照火灾损失的百分之十以下对单位进行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火灾事故的从重处罚 第五十三条.罚没款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一律上交同级财政.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 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个人所处罚款,一律不得用公款支付、第五十四条,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单位和个人 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五条,公安消防监督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律 法规,认真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秉公执法,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公安消防监督人员 在执行公务时,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的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滥用消防监督职权.给有关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的、二。明知有关单位和个人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或者发现火灾隐患而不加制止造成火灾事故的,三,索贿,受贿、包庇火灾事故责任者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四 在火灾原因调查中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五.在消防监督中的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