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电气与仪表控制6、2。1.配电与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1。化学品间的电力负荷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化学品间电力设备的负荷等级应与主厂房的最高负荷等级相同,2,化学品检测与控制系统为一级负荷、并应配置UPS不间断电源,2,易燃易爆溶剂化学品间的爆炸性气体环境内的电气设施应按2区设防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3.化学品间的照明灯具宜安装在操作与维修通道处 不宜安装在设备正上方,并应设置备用照明、4。化学品间的电气设备应进行防腐蚀设计,6,2,2、防雷与接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排放易燃易爆溶剂化学品气体的排风管的管口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2,架空敷设的易燃易爆溶剂化学品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距建筑物100m内的化学品管道,宜每隔25m接地一次。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3。易燃易爆溶剂化学品,氧化性化学品设备与管道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 应在进出建筑物处.不同分区的环境边界、管道分岔处及直管段每隔50m,80m处防静电接地一次,4。设备或管道的接地端子与地线系统之间、可采用螺栓紧固连接.对有震动、位移的设备和管道,连接处应加挠性连接线过渡,5 化学品系统的电气设备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雷电保护接地.以及防静电接地等不同用途接地采用联合接地方式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按其中的最小值确定。6、防静电接地为单独接地时每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