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相关专业设计6,1.建筑结构6 1,1.布置于生产厂房内的甲、乙类化学品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6,1、2.易燃易爆溶剂化学品间应设置泄压设施、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6。1 3.易燃易爆溶剂化学品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且应布置在不同方向,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2,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其中一个应直通室外.通向疏散走道的门应满足防火及防爆要求,3.房间面积小于或等于1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时,可设置一个直接通往室外的出口 4。溶剂房间的门窗应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作,5 溶剂房间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6、1.4。易燃易爆溶剂化学品和氧化性化学品储存,分配间与其他房间之间、应采用3,0h实体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分隔开,实体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当设置双门斗相通时,门应错位布置、应采用甲级防火门,6。1.5。化学品监控及安全系统集中控制室应设置在独立的房间内 当与易燃易爆溶剂化学品储存,分配间.回收间等相邻时。控制室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6,1。6 化学品储存,分配间的高度应满足设备与管道布置的要求 且不宜低于4。5m、6、1 7、化学品储存.分配间的地面,门窗。墙面宜采取防腐蚀的设计措施。6,1.8、化学品间内的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6 1,9。生产厂房及独立的化学品储存,分配间外的化学品供应槽车灌充区域四周应设置地沟,槽车停放地面及四周的地沟内应进行防腐蚀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