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相关专业设计6,1,建筑结构6。1、1,布置于生产厂房内的甲、乙类化学品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6.1。2,易燃易爆溶剂化学品间应设置泄压设施 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6。1。3。易燃易爆溶剂化学品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且应布置在不同方向.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2,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其中一个应直通室外。通向疏散走道的门应满足防火及防爆要求。3 房间面积小于或等于1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时、可设置一个直接通往室外的出口、4 溶剂房间的门窗应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作。5 溶剂房间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6。1。4.易燃易爆溶剂化学品和氧化性化学品储存,分配间与其他房间之间。应采用3,0h实体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分隔开,实体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当设置双门斗相通时 门应错位布置,应采用甲级防火门.6,1 5,化学品监控及安全系统集中控制室应设置在独立的房间内、当与易燃易爆溶剂化学品储存。分配间,回收间等相邻时、控制室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6,1 6.化学品储存.分配间的高度应满足设备与管道布置的要求 且不宜低于4,5m,6、1、7。化学品储存,分配间的地面,门窗 墙面宜采取防腐蚀的设计措施、6.1 8.化学品间内的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6 1、9 生产厂房及独立的化学品储存,分配间外的化学品供应槽车灌充区域四周应设置地沟。槽车停放地面及四周的地沟内应进行防腐蚀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