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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物业管理第二十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在小区建设后期应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物业管理企业,对小区实行社会化 专业化 市场化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和管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第二十四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比例配备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无偿提供给物业管理企业使用 第二十五条.经济适用住房应按照规定建立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用于房屋的公共部位 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并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进行专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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