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建设管理、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以人为本,做好规划设计,可分期实施.根据市区居民居住水平和发展要求,群众经济承受能力和生活习惯,并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化进程的要求,合理确定大.中。小套型及面积比例 每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第八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参加招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中标后不得转包 第九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积极推广先进 成熟、适用的新技术 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降低能耗,提高住宅建设的整体水平和科技含量、第十条 工程项目的验收,严格执行国家验收规范.建设部,制定的。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经验收合格的住房方可交付使用、第十一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项目责任制和工程质量保证制度。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施工。销售及售后服务,贷款偿还和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销售住房时.应向住户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和,商品房明码标价书。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