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裱糊与软包工程13.1。一般规定13、1.1 本章适用于聚氯乙烯塑料壁纸、纸质壁纸,墙布等裱糊工程和织物,皮革 人造革等软包工程的质量验收,13。1.2,裱糊与软包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1。裱糊与软包工程的施工图 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饰面材料的样板及确认文件,3.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 饰面材料及封闭底漆。胶粘剂、涂料的有害物质限量检验报告.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施工记录,13.1.3.软包工程应对木材的含水率及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进行复验、13 1。4、裱糊工程应对基层封闭底漆.腻子,封闭底胶及软包内衬材料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裱糊前、基层处理应达到下列规定.1。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抹灰基层墙面在刮腻子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2、粉化的旧墙面应先除去粉化层 并在刮涂腻子前涂刷一层界面处理剂,3。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含水率不得大于8,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4,石膏板基层,接缝及裂缝处应贴加强网布后再刮腻子。5,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空鼓,酥松,裂缝和泛碱,腻子的粘结强度不得小于0 3MPa 6.基层表面平整度 立面垂直度及阴阳角方正应达到本标准第4.2 10条高级抹灰的要求,7、基层表面颜色应一致。8、裱糊前应用封闭底胶涂刷基层。13,1.5.同一品种的裱糊或软包工程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裱糊或软包面积每30m2计为1间,13 1。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裱糊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间,不足5间时应全数检查.2,软包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间,不足10间时应全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