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饰面板工程9 1,一般规定9、1.1.本章适用于内墙饰面板安装工程和高度不大于24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外墙饰面板安装工程的石板安装 陶瓷板安装 木板安装、金属板安装.塑料板安装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9 1。2,饰面板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饰面板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3,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验报告。4,满粘法施工的外墙石板和外墙陶瓷板粘结强度检验报告,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施工记录、9,1,3 饰面板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1,室内用花岗石板的放射性,室内用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 2、水泥基粘结料的粘结强度.3.外墙陶瓷板的吸水率.4.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陶瓷板的抗冻性 9、1.4,饰面板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2、龙骨安装、3,连接节点.4.防水、保温。防火节点.5,外墙金属板防雷连接节点,9,1,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板工程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饰面板面积每30m2计为1间,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饰面板工程每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9。1,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2、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9 1。7。饰面板工程的防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