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饰面板工程9、1。一般规定9.1.1、本章适用于内墙饰面板安装工程和高度不大于24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外墙饰面板安装工程的石板安装.陶瓷板安装 木板安装,金属板安装、塑料板安装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9.1。2 饰面板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饰面板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验报告,4、满粘法施工的外墙石板和外墙陶瓷板粘结强度检验报告,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施工记录,9、1.3。饰面板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1。室内用花岗石板的放射性,室内用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2、水泥基粘结料的粘结强度,3.外墙陶瓷板的吸水率。4,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陶瓷板的抗冻性,9。1。4。饰面板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2,龙骨安装、3、连接节点 4,防水 保温,防火节点.5 外墙金属板防雷连接节点,9,1,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板工程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饰面板面积每30m2计为1间.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饰面板工程每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9,1 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 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9,1,7 饰面板工程的防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