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饰面板工程9。1。一般规定9,1。1。本章适用于内墙饰面板安装工程和高度不大于24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外墙饰面板安装工程的石板安装,陶瓷板安装,木板安装.金属板安装、塑料板安装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9,1,2。饰面板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饰面板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3、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验报告、4 满粘法施工的外墙石板和外墙陶瓷板粘结强度检验报告,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施工记录 9。1。3、饰面板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1.室内用花岗石板的放射性。室内用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 2 水泥基粘结料的粘结强度、3。外墙陶瓷板的吸水率,4.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陶瓷板的抗冻性,9,1,4,饰面板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2,龙骨安装。3,连接节点,4,防水 保温,防火节点。5,外墙金属板防雷连接节点、9 1,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1.相同材料 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板工程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饰面板面积每30m2计为1间、2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饰面板工程每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9。1.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9,1,7,饰面板工程的防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