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轻质隔墙工程8 1,一般规定8,1、1,本章适用于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和玻璃隔墙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板材隔墙包括复合轻质墙板、石膏空心板,增强水泥板和混凝土轻质板等隔墙 骨架隔墙包括以轻钢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 以纸面石膏板 人造木板.水泥纤维板等为墙面板的隔墙。玻璃隔墙包括玻璃板。玻璃砖隔墙,8、1,2,轻质隔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8。1,3.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进行复验,8、1,4.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1,骨架隔墙中设备管线的安装及水管试压,2,木龙骨防火和防腐处理,3 预埋件或拉结筋.4、龙骨安装、5 填充材料的设置,8 1。5。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工程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轻质隔墙面积每30m2计为1间、8.1 6.板材隔墙和骨架隔墙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活动隔墙和玻璃隔墙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20 并不得少于6间.不足6间时应全数检查 8 1.7 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8。1.8 民用建筑轻质隔墙工程的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