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饰面板工程9、1,一般规定9,1。1 本章适用于内墙饰面板安装工程和高度不大于24m 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外墙饰面板安装工程的石板安装,陶瓷板安装 木板安装。金属板安装。塑料板安装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9。1.2 饰面板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饰面板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3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验报告。4,满粘法施工的外墙石板和外墙陶瓷板粘结强度检验报告,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施工记录,9,1、3,饰面板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1,室内用花岗石板的放射性、室内用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2、水泥基粘结料的粘结强度,3、外墙陶瓷板的吸水率.4。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陶瓷板的抗冻性、9。1.4、饰面板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1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龙骨安装,3 连接节点,4,防水,保温.防火节点,5。外墙金属板防雷连接节点.9,1,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板工程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饰面板面积每30m2计为1间,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饰面板工程每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9.1,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2、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9,1。7、饰面板工程的防震缝,伸缩缝 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