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轻质隔墙工程8 1,一般规定8,1.1、本章适用于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和玻璃隔墙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板材隔墙包括复合轻质墙板,石膏空心板。增强水泥板和混凝土轻质板等隔墙,骨架隔墙包括以轻钢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 以纸面石膏板,人造木板、水泥纤维板等为墙面板的隔墙.玻璃隔墙包括玻璃板.玻璃砖隔墙.8,1、2,轻质隔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施工记录,8。1、3 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进行复验 8 1,4、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骨架隔墙中设备管线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木龙骨防火和防腐处理。3 预埋件或拉结筋 4,龙骨安装、5 填充材料的设置,8.1、5 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工程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轻质隔墙面积每30m2计为1间。8,1,6、板材隔墙和骨架隔墙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 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活动隔墙和玻璃隔墙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20。并不得少于6间,不足6间时应全数检查、8.1、7,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 8.1.8,民用建筑轻质隔墙工程的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