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轻质隔墙工程8、1、一般规定8,1。1.本章适用于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和玻璃隔墙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板材隔墙包括复合轻质墙板、石膏空心板、增强水泥板和混凝土轻质板等隔墙。骨架隔墙包括以轻钢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纸面石膏板.人造木板,水泥纤维板等为墙面板的隔墙、玻璃隔墙包括玻璃板,玻璃砖隔墙,8 1.2,轻质隔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 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施工记录,8、1.3 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进行复验,8 1 4、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1、骨架隔墙中设备管线的安装及水管试压.2 木龙骨防火和防腐处理 3 预埋件或拉结筋。4,龙骨安装,5.填充材料的设置,8、1 5.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工程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轻质隔墙面积每30m2计为1间。8,1,6.板材隔墙和骨架隔墙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 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活动隔墙和玻璃隔墙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20.并不得少于6间,不足6间时应全数检查。8,1 7 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8。1。8,民用建筑轻质隔墙工程的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