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高层建筑与周边建筑的间距第二十条 高层建筑与北侧、东侧,西侧住宅的间距、应满足被遮挡的住宅大寒日有效日照不少于二小时。危旧房改造等经市政府批准的特殊区块除外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层建筑与其北侧正南北投影范围内住宅的间距,按以下公式计算,L H,24 0.3,S注,式中L为建筑之间间距.m,最小值29m。H为高层建筑高度,m,S为高层建筑正南北向投影的宽度,m.1,L值大于1.2H时按1,2H控制、当按1。2H计算时形体规则的遮挡建筑可套用多层建筑不同方位日照间距折减系数,2.同一地块内建筑同步设计的 建筑间距可折减至0,9L,但不能与本条第,1。款同时适用.3、当受遮挡建筑为新建住宅时。L值可扣除其非居住用房的高度。但扣除的最大值为10m.2,高层建筑与其正北侧投影范围外东西两侧住宅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住宅主朝向面向高层建筑。或住宅主朝向与高层建筑正午投影范围正面相对的、间距不应小于24Q,单位m,下同,Q为高层建筑高度综合影响系数、详见附则一、术语。同一地块两建筑同步设计时,可取消Q值的计算、并适用本章所有条款 2、住宅与高层建筑山墙相对,或平行布置前后错开的,间距不应小于13Q,3。采取第,1.2。款以外的其它布置方式的 间距不应小于18Q,第二十一条.高层建筑与南侧住宅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层建筑与南侧南北向布置的低。多层住宅外墙的间距 不应小于18Q.与南侧东西向布置的低,多层住宅北山墙的间距,不应小于13Q.当高层建筑为居住建筑时还必须满足第一节有关低。多层建筑遮挡居住建筑的规定,2,非居住高层建筑与南侧高层住宅外墙的间距。不应小于24Q 第二十二条、老年公寓.医院病房、中小学普通教室、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疗养院疗养住宿楼等建筑、按住宅与高层建筑间距标准控制、并进行日照分析。其日照应满足、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要求.第二十三条,高层非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平行布置的,与地块外建筑外墙间距不应小于20Q.与地块内建筑外墙间距不应小于15m、2 相互垂直布置的 应大于等于13Q.南侧建筑外墙朝北时、应大于等于15Q,3、高层建筑山墙之间间距不应小于13Q.第二十四条。高层建筑与其周边相邻地块的低,多层非居住建筑,第二十二条所列的非居住建筑除外,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外墙之间间距不应小于15m 2,外墙与山墙之间间距不宜小于13m。3.山墙之间间距不应小于9m,4、高层建筑为居住建筑的 其与多层非居住建筑的间距,还必须满足第一节有关多层建筑遮挡居住建筑的有关规定.且外墙之间间距不应小于18。m,5、低多层建筑为宾馆客房和集体宿舍等建筑的、前四款规定的最小间距.应乘以高层建筑的Q值,第二十五条,高层建筑裙房。应满足多层建筑与其它建筑的间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