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一、术、语以下术语均特适用本规定,1,低层建筑、指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m的建筑。住宅为一至三层,2 多层建筑。指建筑高度大于10m 小于等于24m的建筑。在本规定中,七层以上高度小于24m的住宅 按多层建筑控制.3.高层建筑、指建筑高度大于等于24米的建筑。4 建筑高度。指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檐口或女儿墙顶的高度 当建筑高度用于特定的计算分析时、见附录二、5.建筑间距 指建筑外墙面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或建筑最近点之间距离、关于建筑间距的计算见附录二,6,容积率,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积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7、Q为高层建筑高度综合影响系数,是用来反映高层建筑由于高度不同而对周边建筑的交通 视觉,环境等方面产生的综合影响程度。Q值取值见下表.高度.m 24,50.含,50,75,含。75 100。含、100。200 含,200,Q。1。1,2 1 4,1.6,1,8。注 1 通过裙房连接的高层建筑之间的Q值所对应的建筑高度。为高层建筑檐口与裙房屋面标高差。2、当用来反映两幢高层建筑间距时,取较高建筑对应的Q值 8。住宅主朝向,指住宅大部分居室的朝向,一般主卧室与阳台所处的方位为住宅主朝向,9、遮挡建筑、指建筑的背面日照阴影区影响了相邻建筑的日照 该建筑称遮挡建筑.10。一建筑面向另一建筑。非平行布置的两建筑 如果一建筑的一个外墙面的垂直线与另一建筑相交、则认为一建筑面向另一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