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建筑容量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且建设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除外,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核定建筑容量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并参照表 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但办公、商业建筑与居住建筑混杂时、办公,商业建筑的容积率 应通过选址论证报告进行分析并且原则上不大于3 5.表 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建筑类别,建筑密度 容积率,住宅建筑。低多层.30。1、8.高层,28.3,5办公建筑 低。多层。40.2,2高层、40,5,0商业建筑、低,多层.50、2。5高层,50。5。5。1。表中规定的指标为上限 单个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周边环境,交通,地价和配套服务设施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 2 建设项目包含两个及两个以上不同用地性质地块的、宜分别确定建筑容量指标。3。同一地块兼容不同用地性质或建筑层数混杂的建设项目、在符合相关规范的基础上.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表 3。1.确定建筑容量指标 4。未列入表 3.1、的其它建筑及设施,可按专业规范要求确定建筑容量指标、第八条、用地内原有永久性建筑已超过表、3 1.的指标规定的 不宜进行扩建.第九条。建设用地小于表,3。2。建设用地下限指标,的.不应单独零星建设永久性建筑,表,3,2 建设用地下限指标建设项目类型 居住。非居住。低层、多层 高层.多层,高层、建设用地面积 m2。5001000200010003000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在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前提下,可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1、社区配套用房,垃圾收集和中转用房、变配电房,泵房。公厕等涉及社会公益性的建设项目和农村地区的村镇建设项目、2,因邻近土地为已实施或已经通过规划审批的河道.道路,绿化等工程,无法与周边土地整合的建设项目.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 需进行翻建的项目,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