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供水和用水管理,第十九条,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单位,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十条 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水压力标准供水.用水水压需要超过国家规定管网末端服务压力的 应自建贮水加压设备.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应当做到水表计量准确、不得无故间断供水 供水管道发生破裂或因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突然停水时、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供水,抢修供水设施时,抢修人员可以拆除妨碍抢修的地上建 构,筑物 拆除建 构。筑物后 应当及时通知产权人和使用人 并予以修复或补偿 违法建.构,筑物除外 第二十一条,因城市建设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需要停水或者降低水压时,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凡不能间断供水的用户.应当自建贮水设施。第二十二条,凡开户使用公共供水.增加用水量,改变用水性质 停止用水,恢复用水以及更名过户的用户。均须持书面申请到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办理手续,城市供水经营单位与用户应当签订供 用水合同、并严格履行,因城市供水经营单位的责任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对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由城市供水经营单位责令其限期补办手续。并按改变用水性质后价格的二倍计收改变用水性质期间的水费,第二十三条。开户用水和增加用水量的用户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供水增容费,增容费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缴,用于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第二十四条 城市供水水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制水成本核定.居民生活用水水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生产,经营性用水水价应当高于居民生活用水水价,并实行按量分级定价,调整供水水价 应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价部门提出,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第二十五条 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用户应当按规定缴纳水费。超计划用水。缴纳计划外水费。用户不按时缴纳水费的,责令其在一个月内补交,逾期仍不缴纳的 按日加收百分之一的滞纳金,第二十六条,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应当按时抄录进户总水表,将计量收费数额通知用户 用户用水量低于总水表最低流量标准的,按最低流量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