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供水和用水管理,第十九条、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单位,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第二十条、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水压力标准供水 用水水压需要超过国家规定管网末端服务压力的、应自建贮水加压设备、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应当做到水表计量准确,不得无故间断供水 供水管道发生破裂或因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突然停水时。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供水.抢修供水设施时,抢修人员可以拆除妨碍抢修的地上建,构,筑物 拆除建、构,筑物后.应当及时通知产权人和使用人,并予以修复或补偿,违法建。构.筑物除外。第二十一条,因城市建设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需要停水或者降低水压时 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凡不能间断供水的用户,应当自建贮水设施.第二十二条,凡开户使用公共供水、增加用水量、改变用水性质,停止用水、恢复用水以及更名过户的用户、均须持书面申请到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办理手续,城市供水经营单位与用户应当签订供。用水合同.并严格履行、因城市供水经营单位的责任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对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由城市供水经营单位责令其限期补办手续 并按改变用水性质后价格的二倍计收改变用水性质期间的水费、第二十三条 开户用水和增加用水量的用户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供水增容费 增容费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缴,用于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 第二十四条,城市供水水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制水成本核定、居民生活用水水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生产,经营性用水水价应当高于居民生活用水水价,并实行按量分级定价,调整供水水价 应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价部门提出.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第二十五条,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用户应当按规定缴纳水费 超计划用水,缴纳计划外水费 用户不按时缴纳水费的、责令其在一个月内补交。逾期仍不缴纳的.按日加收百分之一的滞纳金 第二十六条 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应当按时抄录进户总水表。将计量收费数额通知用户.用户用水量低于总水表最低流量标准的,按最低流量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