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规划实施保障第一节 强化规划约束控制 第六十八条,建立规划实施的责任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市,县,乡三级政府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的考核体系、将实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指标和基本农田、五不准、等内容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六十九条。强化对相关规划的约束,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市,村镇 交通、水利 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的约束.确保相关规划在土地利用上符合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第七十条,强化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加强县.区 乡.镇.村等各级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确保市级规划的内容要求逐级得到落实和细化,确保市级规划实施的执行力。第二节,健全规划管理制度第七十一条.开展规划实施定期评价 充分利用遥感动态监测.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执法检查等各类调查成果。定期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强化对规划实施进展的跟踪。第七十二条,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建立正常的规划修改制度,严禁违法违规修改规划行为.切实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调整修改规划必须进行专家论证和依法组织听证,并按规定的程序报批规划,第七十三条。加强土地利用计划调控.严格依据本规划确定的有关指标和当年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年度实际用地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超计划批地.用地按违规用地处理 第七十四条.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土地功能分区和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方案实施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指导农用地转用,建设项目布局和用地规模的预审.凡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通过预审、第三节、加强经济技术支撑第七十五条,加强规划实施的资金保障,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积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引入企业、个人、信贷等社会资金参与规划实施过程中。重点保障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来源,同时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地方留成部分 专项安排用于土地整治、第七十六条,加快推进规划信息系统建设 充分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加快建立统一 规范的土地利用规划信息数据库、加快完善规划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电子化,实现用地审批,地类变更.批后监管信息的实时化和一体化。第七十七条.提高规划信息共享水平。推进 一张图。工程.综合运用地理信息系统和遥感等信息技术,加强各部门和各级国土部门管理信息的融合和共享,不断加强土地规划决策的信息基础.第四节。搞好规划公众参与第七十八条,强化信息公开,充分应用现代科技和公共媒体 加强规划信息,用地审批信息和土地市场交易信息公开 搞好规划宣传,增强市级以下各级规划修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积极引导全社会依法用地、依规用地和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第七十九条 加强公众参与,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扩大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定期向社会公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情况、形成公众广泛参与土地利用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第八十条。完善社会监督、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社会舆论和广大群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促进规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