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第一节,范围与现状第四十二条、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太原市中心城区的规划控制范围涉及尖草坪区 小店区.迎泽区 杏花岭区 万柏林区 晋源区的主城发展区 北至柏板乡界、西墕乡界,杨兴河,东至太原东环铁路.太原与晋中市界,南至清徐县界、太长高速、太原西南环线铁路,太原与晋中市界 西至汾河。西北环高速公路、铁路、大运高速公路,西山山脚 总面积613,53平方公里、第四十三条 中心城区用地现状.2005年、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现状农用地26497公顷、其中 耕地18658公顷 林地3443公顷,牧草地633公顷.园地3304公顷、其他农用地459公顷、现状建设用地29404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1571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5034公顷.采矿用地2522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3839公顷.交通用地1732公顷、水利用地46公顷。特殊用地521公顷,其他土地面积5452公顷,其中,水域2646公顷 自然保留地2806公顷,第二节,中心城区用地规模与布局第四十四条,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2005年。中心城区居住人口205万人、人均用地100平方米 2010年.中心城区用地规模预期达到27952公顷.人均用地控制在98平方米 人,2020年,中心城区用地规模预期达到34732公顷.人均用地控制在96平方米,人,规划期内。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9557公顷以内 第四十五条、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规划期内.中心城区以太原市现状主城为基础 沿汾河河谷盆地纵向发展、到2020年 形成由北部城区。老城城区。河西城区。小店新城区四个组团和五个相对独立的功能片区组成的建设用地格局、建设用地规模将达到360,8平方公里,其中扣除规划的森林公园。动物园绿化带、晋阳湖周边绿化带以及城区内其他生态绿化带后。建设用地实际规模为347.3平方公里,北部城区,北至向阳镇,南至赵庄,东至白杨树。西至新村、面积4424公顷、规划建设用地4384公顷.管理重点。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格保护风景区、水源地 加强生态恢复.推动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污染性生产环节外迁 搬迁新华化工厂等污染性企业,建设不锈钢园区.协调配置大型企业生产用地与城市居住,交通。休闲用地。老城城区及南部城区,北至敦化坊.南至南环高速 东至岗头村,西至汾河东岸杨家堡,面积13052公顷,规划建设用地12900公顷,管理重点,疏解城市职能 引导省 市行政机构外迁,保护古城格局,文物古迹和传统街区。控制新项目开发强度。增加城市开放空间.加强同蒲铁路以东地区环境整治.搬迁烈士陵园内的公墓 整治双塔周边环境.改造胜利街地区 推动太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城市化改造、做强研发,孵化等职能,以龙城新区为核心 形成集商业金融、商务办公、休闲居住为一体的新型区域,适度开发枣园等东山浅山地区,结合生态走廊建设.优化人居环境。河西城区.北至柴村,南至南环高速.东至汾河东岸前北屯,西至小西铭,面积9891公顷 规划建设用地9841公顷,管理重点,加快搬迁污染性企业,培育创意研发 现代物流。都市型工业等接续产业、推动存量土地的有效利用和更新、加强重型机械企业的技术改造、建设西山装备制造产业园.关停西山前山矿区、加强棚户区改造和生态治理.完善服务设施.逐步置换沿河的市场用地.整合滨河体育馆,省博物院,市图书馆,省展览馆等 形成滨河文体设施带.建设长风文化商务区,完善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职能。小店新城区.北至南环高速。南至梁家庄.东至武宿机场,西至汾河.规划建设用地5615公顷、管理重点、启动太原武宿机场搬迁预期工作,优化提升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结构,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汾河沿岸生态建设,推进教育片区的建设、促进小店新城区与晋中市榆次城区的协调发展。五个功能片区包括上兰及中北大学片区.古晋阳城片区.晋源新城及晋祠片区 高新新区.文化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1992公顷 管理重点。围绕主城,补充完善城市功能,提升教育 科技,文化产业水平,推进晋阳文化遗产保护、第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四十六条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为加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控制.把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并根据空间划分实施差异化的用地管制政策.第四十七条,允许建设区土地利用管制、允许建设区是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城镇工矿建设用地预期发展布局的空间范围,包括预期将要保留的现状城镇工矿建设用地.以及规划期内可转用为城镇工矿建设用途的农用地与其他土地、总面积34732公顷,管制要求 区内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参照城市用地执行。区内现状农用地和其他土地规划期内可依法转用为建设用地。转用安排服从土地利用计划对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时序的控制要求,区内所有土地开发建设活动符合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用地兼容性符合有关规划建设管理的技术规定 用地强度符合国家和太原市关于土地集约利用的控制标准,区内居住用地优先保障城市经济适用房.社会保障性中低价位商品房、村庄改造农民集中住房建设的需要。优先保障城市基础和公共设施建设。限制低密度高档住宅供地比例,禁止别墅用地供应,区内新增产业用地主要用于高附加值 低用地量的现代服务业和新兴工业 区内停止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供应。限制农民私自改建。扩建.鼓励村庄向城镇居民小区改造 鼓励农民新居工程向多层 中高层发展。区内严格限制建设用地闲置 鼓励优先利用低效存量土地 鼓励存量土地增容改造、鼓励城市地下开发和多元化利用、在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允许建设区经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可在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调整空间布局、第四十八条。有条件建设区土地利用管制、有条件建设区是为适应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不确定性调整的需要,在允许建设区之外划定的,在一定条件下可用于城市建设用途的区域范围、主要包括太原化工集团以西片 铁路装备园西北片,不锈钢工业园区以东南片,中北大学以北片,小店新区以南片 松庄片、枣园片及南坪头片.总面积3115公顷,管制要求 区内土地经论证和公众听证,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用地指标由允许建设区调配,依法批准的新建用地按允许建设区的管制要求实施管理 区内允许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并鼓励对现有旧城。旧村进行改造、有关要求参照相关标准执行,扩展边界调整必须按规划修改程序.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第四十九条、限制建设区土地利用管制 限制建设区是指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面积22967公顷,管制要求。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和新农村建设空间,鼓励开展农村居民点拆并。允许线型基础设施和零星建设用地.区内禁止新增城镇用地,但允许在不扩大用地规模的前提下对存量建设用地进行更新改造,区内是都市农业发展的核心区域、鼓励多样化农用地利用和设施农业。休闲农业。区内限制砍伐区内树木.灌木.鼓励环城绿化 严格保护自然植被和耕地等城市绿色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