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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的重点措施第一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第五十八条、从严控制耕地流失,从严从紧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农地转用审查,对建设项目用地开展用地规模布局与环境影响评价。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尽量采用占用耕地少,负面环境影响小的用地方案、对建设占用的耕地。实施耕作层剥离储备和用于异地补充耕地,保护耕作层微生态及其生产能力、加强耕地转为其他非建设用途的管理.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进行引导 在积极推进耕地种植多元化的同时,严格保护耕地的耕作层和相关农业基础设施,保障耕地随时用于粮食生产的条件.严格限制绿化建设占用耕地或利用耕地挖塘 采土。排污.如确需占用,须按照数量质量相当的原则履行补充耕地义务、禁止故意抛荒等企图改变耕地属性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生态退耕政策 有序推进生态脆弱特别是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整治,禁止擅自实施生态退耕 凡是不符合本规划或国家生态退耕计划而自行退耕的,限期恢复耕作条件或补充同等质量和数量的耕地,强化耕地减灾防灾体系建设,加快耕地及其周边地区的水土流失治理,加强农田水利和农田防护林建设、全面推进煤矿采空区。塌陷区耕地修复和环境综合整治,禁止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集中区滥采,滥挖等破坏自然地形和植被的行为,采取各种措施 及时恢复各种灾害损毁的耕地,第五十九条,严格管护基本农田。依法划定基本农田。以二次调查基本农田为基础,优化调整基本农田布局 把全市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全部划定落实到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保护地块、新划入的基本农田,必须为耕地 且确保质量不低于原有基本农田的平均水平.从严审批基本农田占用,严格禁止城乡居民点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零星建设项目因选址特殊确实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 必须进行专家论证和事前公示 从严核定用地规模.确需占用的 须经国务院批准并按照 先补后占、的原则 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挖塘养鱼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从事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对全市基本农田的集中管理 把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地块和农户信息全部纳入市级基本农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市级政府对基本农田规模.布局的直接掌控,结合年度动态监测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加强对违法,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的监管和查处,建立县,乡。村,户多级基本农田保护监管和责任体系.辖区基本农田实有面积 纳入乡级以上政府主要领导政绩考核体系.探索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对村级集体和农户个人实行经济激励和合同约束 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监管和农户管护的能动性、第六十条 大力拓展耕地补充.依法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补充义务 按照、占补耕地数量 质量相当.的原则。落实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补充耕地、建立补充耕地储备库。逐步实现建设项目。先补后占.充分利用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 建立补充耕地的质量数量折算体系 确保补充耕地的生产能力不低于被占用的耕地,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开展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加强对采矿塌陷地 砂石坑,尾矿废弃地的复垦和环境修复.因地制宜开发未利用地 结合新农村建设、以村为单位、统筹实施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理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补充耕地.促进耕地的区域集中和现代农业发展。加大对补充耕地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强对各种涉农资金的整合利用 提高用于补充耕地的资金使用效率。健全农民耕种土地与农业补贴直接挂钩的机制。补充耕地验收合格后纳入农业直补范围,提高农民自发补充和持续利用耕地的积极性。强化补充耕地的规划实施责任,耕地补充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级以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价指标体系,未按预期进度完成补充任务的.不得启动规划调整或修编,第六十一条、有效提高耕地质量,改良耕地基础地力,大力实施坡改梯,沟坝整治、沟川补灌和盐碱地改造工程.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加厚耕作层,客土改良等地力培育技术,提高耕地自然生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强丘陵、坡沟地区的集储水设施建设,充分利用雨水补充农业用水和地下水,推广节水抗旱技术、提高农用水资源保障率和灌溉利用效率,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大力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基本农田,重点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城市服务型农业 实施扶优扶强的非均衡农业发展战略.重点培育优势农产品和优势产区。加快提升区域农业的对外竞争力 第二节、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第六十二条、强化建设用地供需双向调节、深化建设用地总量动态控制、根据每年实际新增建设用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规划既定的集约用地目标,调整下一年度的新增建设用地审批额度,持续保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倒逼。机制.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严格执行国家用地政策.落实国家产业用地政策和太原市发展战略,制定太原市用地目录.加快淘汰落后产业.重点保障战略性新兴工业,现代服务业、民生和环境用地。引导社会用地需求结构合理发展 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在法律法规框架下、积极探索创新城镇化过程中城乡土地要素流动和优化配置的有效机制 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化解日益突出的城乡用地供需矛盾,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逐步建立土地。建设等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共享共通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平台,严厉打击屯地炒地现象、抑制投机性需求、增强政府供地政策调控的有效性。第六十三条.积极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存量建设用地挖潜纳入计划管理,加快清理,处置历史形成的闲置建设用地,加强闲置用地收回和二次出让的力度,开展存量建设用地调查评价、编制存量建设用地挖潜的专项规划、逐步把存量低效用地列为招商引资的重点、每年供地计划必须保障一定比例的存量挖潜用地,推进城市用地结构升级,鼓励实施城中村,棚户区的改造和建成区内不规则空闲地的整理。统筹旧城,旧镇和旧工业区更新升级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大力发展现代服务.科技会展,文化创意等新型产业,推进太原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向现代省会和区域中心城市转型、探索城镇工矿用地布局调整和优化利用新机制,在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在产权明晰.用地规模不增加、耕地占补平衡和补交地价差价的前提下。探索实施存量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的优化整合。推进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激活历史划拨用地的资产资本功能.加快旧城区.矿区.老工业基地的土地产权处置,排除历史划拨用地进入市场的产权障碍 激活土地的资产资本功能.充分发挥市场盘活低效存量用地的基础作用。第六十四条,加强对新增用地的集约控制,加强集约用地的合同管理、研究制定分区域,分行业 分类型的新增建设项目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体系,划定城镇用地容积分区,强化用地密度,强度控制,纳入供地合同.加强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集约用地审查,鼓励降低路基宽度 提高桥隧比例,多层通用厂房、利用地下空间等节地技术,对文化 教育,体育 行政办公等公益性项目.在预审环节强化用地方案论证,严防重复建设、贪大求全和粗放浪费土地.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的用地服务与引导,新农村建设用地纳入市级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严格用地标准 强化用地监管。探索开展以农村土地整治为重点的村级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导农民兴建公寓式多层住宅和集中居住,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措施。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市级规划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探索建立水,电.气,路等市政基础设施接入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的绑定机制,抑制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城乡建设需求,引导用地空间布局,改革采矿用地供地方式。对于使用期不超过5年的新增采矿用地,采取,租用。开采、复垦.归还 的供地方式。不占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年度计划用地指标。促进工矿废弃地及时复垦、第六十五条,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城镇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扩大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范围,推进政府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的有偿使用.经营性的文化.体育 卫生,教育,科研等用地逐步纳入招拍挂出让范围.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多种形式产业用地供应方式,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创新,推进耕地。林地 牧草地等农地经营承包权物权化和农村非农建设用地的有偿使用 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权能,引导农村土地使用权依法合理流转,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和市场配置体系 探索土地征转制度和土地收费体制改革.开展土地收费体系改革试点。提高土地取得.使用和保有成本。鼓励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开发利用荒滩、荒坡等未利用地和工矿废弃地,第三节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第六十六条,严格保护自然生态本底和景观,保护自然生境和景观、依法对天龙山.汾河上游.凌井沟 云顶山等自然保护区和晋祠天龙山风景区进行强制性保护.禁止生产,居住性开发建设.对市级以上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各大风景区 公园.景区点及其附近的土地利用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建设开发不会对文物和景观造成破坏,保护水资源和河湖生态 严格保护以汾河一库、二库两个地表水源地和兰村、西张 枣沟。太钢四大地下水源地,保障全市饮水安全、加强对以汾河为主干的河流水系及河流两岸自然植被与汇水区的保护,强化植树造林和水土保持,涵养资源 严格限制河道内两岸污染型工业建设。禁止向河道内排放污水和堆放垃圾.限制在河道内建设阻水建筑物.保障河湖畅通,保护自然山体植被 对自然山体和植被进行保护.保持生态本底和自然作用过程的基本稳定,改进铁矿、煤炭等矿产资源开采方式,控制地表剥离规模.及时修复自然地形植被 严格限制许可采石挖沙取土的范围。防止滥采滥挖、第六十七条,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 大力推进生态建设。以现有自然植被斑块和河流水系为基础.加快荒山荒坡植树造林和陡坡地退耕还林还草 壮大生态斑块规模。加强沿河环城绿化和农田防护绿化,加强城市生态廊道建设,逐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空间格局 全面实施环境整治,以资源型经济转型为契机、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转移力度.推进市域范围内以采矿塌陷,水土污染、地形破坏,盐渍化,水土流失等治理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治理.建设健康宜居的新太原。加快建设防灾体系,适应气候变暖和极端天气增多的全球化趋势,加强沿河、沿沟地区的雨洪管理和地质灾害点的排查治理。提高防灾减灾标准,搞好防灾减灾基础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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